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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犯罪
非法提供证券咨询服务,两人遭检察院公诉
添加时间: 2011-4-19 22:34:41 来源: 作者:安徽律师频道 点击数:1390    字号:
[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
2、除本院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4、未经审判员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5、请关闭各类通讯工具;
[14:09:41]
 
347177 · [审判长]:(敲法锤)。现在开庭。请执庭法警提被告人张爽、陈晶到庭。
(法警拿提票,带被告人到庭)
[审判长]:被告人张爽,你有其他名字吗?
[被告人张爽]:没有
[审判长]:什么时候出生的?
[被告人张爽]:1962年4月22日
[审判长]:民族?
[被告人张爽]:汉族
[审判长]:文化程度?
[被告人张爽]:大学
[14:10:18]
 
347178 · [审判长]:籍贯?
[被告人张爽]:贵州省贵阳市
[审判长]:家庭住址?
[被告人张爽]: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安云路.
[14:10:30]
 
347179 · [审判长]:有工作吗?
[被告人张爽]:中鼎财富(北京)软件开发有限公司销售总监
[审判长]:以前受到过审判和法律处分吗?
[被告人张爽]:
[审判长]:是否请了辩护人?
[被告人张爽]:我聘请了律师。
[审判长]:你什么时间被羁押的?
[被告人张爽]:2010年4月13日
[审判长]:什么时间被逮捕的?
[被告人张爽]:2010年5月21日
[审判长]:因为什么逮捕的?
[被告人张爽]:非法经营
[14:11:28]
 
347181 · [审判长]:被告人陈晶,你有其他名字吗?
[被告人陈晶]:没有
[审判长]:什么时候出生的?
[被告人陈晶]:1978年2月13日
[审判长]:民族?
[被告人陈晶]:汉族
[审判长]:文化程度?
[被告人陈晶]:大学
[审判长]:籍贯?
[被告人陈晶]:北京市
[审判长]:家庭住址?
[被告人陈晶]:北京市海淀区挂甲屯虎城.
[14:11:52]
 
347184 · [审判长]:有工作吗?
[被告人陈晶]:中鼎财富(北京)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客服总监
[审判长]:以前受到过审判和法律处分吗?
[被告人陈晶]:
[审判长]:是否请了辩护人?
[被告人陈晶]:我聘请了律师。
[审判长]:你什么时间被羁押的?
[被告人陈晶]:2010年5月5日
[审判长]:什么时间被逮捕的?
[被告人陈晶]:2010年5月25日
[审判长]:因为什么逮捕的?
[被告人陈晶]:非法经营
[14:12:30]
 
347190 · [审判长]: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开开庭审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爽、陈晶非法经营一案。本庭由代理审判员覃波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刘民、文龙组成合议庭,书记员张小平担任法庭记录。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邱志英出庭支持公诉,北京市京法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正军出庭为张爽进行辩护,北京市中允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宏涛出庭为陈晶进行辩护,听清楚了吗?
[被告人张爽]:听清楚了。
[被告人陈晶]:听清楚了。
[14:13:46]
 
347194 ·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有权申请回避,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有权自行辩护,被告人还有做最后陈述的权利(对上述权利均做通俗解释)。被告人听明白了吗?
[被告人张爽]:明白了。
[被告人陈晶]:明白了。
[审判长]: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人张爽]:不申请。
[被告人陈晶]:不申请。
[14:14:30]
 
347195 · [审判长]: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14:14:46]  
347205 · [公诉人]:2008年11至2010年4月间,被告人张爽、陈晶伙同徐某、刘某(均另案处理)等人,在海淀区上地科实大厦、嘉华大厦中鼎财富(北京)软件开发科技有限公司内,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非法为他人提供证劵咨询服务。至案发,被告人张爽、陈晶共为116名客户提供证劵咨询服务,经营数额为人民币430万余元。本院认为,被告人张爽、陈晶违反国家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求其刑事责任。 [14:17:08]  
347207 · [审判长]:被告人听清楚了吗?
[被告人张爽]:听清楚了。
[被告人陈晶]:听清楚了。
[14:18:03]
 
347210 · [审判长]:公诉人所宣读的起诉书与你收到的那份是否一致?
[被告人张爽]:一致。
[被告人陈晶]:一致。
[14:18:20]
 
347213 · [审判长]:被告人张爽、陈晶,你们对起诉书指控的内容及罪名有无异议。
[被告人张爽]:没有意见。
[被告人陈晶]:有意见,指控非法经营430万元,我们公司有软件开发,我只是负责公司的软件,我没有涉嫌非法经营。我认为我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
[14:19:04]
 
347232 · [公诉人]:审判长,鉴于被告人陈晶当庭不认罪,我询问被告人几个问题。
被告人张爽,你们公司提供的流程是什么。
[被告人张爽]:是通过电视做广告,有电话和短信平台,然后按照平台上的电话公司对电话进行回复,把软件推销出去。
[14:23:39]
 
347237 · [公诉人]:卖软件跟公司有协议吗。
[被告人张爽]:应该是有,但是我没有看见。
[公诉人]:你们向客户销售软件的价格是固定的吗。
[被告人张爽]:不固定。
[公诉人]:短信和电话平台的服务内容是什么。
[被告人张爽]:我不知道。是售后服务人员负责。
[公诉人]:审判长,对张爽的询问到此。
[14:25:25]
 
347243 · [公诉人]:被告人陈晶,你是什么时候到这个公司的。
[被告人陈晶]:2008年4月。
[公诉人]:你当时主要负责什么。
[被告人陈晶]:我管理客服部的日常事务,比如客户对软件问题的解决。
[公诉人]:你们通过什么方式提供服务的。
[被告人陈晶]:我们来解释问题的存在,只是需要专员的提示。
[公诉人]:公司是经营什么的。
[被告人陈晶]:我到经侦才知道这个公司非法经营。我没有任何的非法经营。
[14:27:23]
 
347249 · [审判长]:辩护人有什么要问的。
[被告人陈晶辩护人]:你自己懂不懂股票。
[被告人陈晶]:不懂。
[被告人陈晶辩护人]:你的收入是多少。
[被告人陈晶]:3500元。
[被告人陈晶辩护人]:那你负责什么工作。
[被告人陈晶]:我负责客服专员。
[被告人陈晶辩护人]:你和客户直接接触吗。
[被告人陈晶]:没有。
[14:29:32]
 
347250 · [审判长]:下面进行法庭举证、质证。 [14:29:45]  
347263 · [公诉人]:宣读被告人张爽的供述和辩解:“我没有相关的资质,业绩收入一万元左右,工资由底薪5000元外加每百万的3%的提成,月薪在3万5千元左右。我没有具体的业务,我的具体工作就是知道5个业务经理的工作,为的是能把软件卖出去。我们的运营模式就是向股民推销软件并收取相应的费用。对于股民的信息,我们是通过在云南电视台做广告,股民自己拨打热线电话咨询获得的。我们是通过夸大软件的作用来推销软件的,其实软件没什么作用。其目的是把软件卖出去,我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在收到客户汇款后,我们只是在电脑上查询下,简单应付就行了,其他的不用做什么。”“我在公司主要负责销售,给业务员讲解故事行情,让业务员跟客户将这些,告诉他们如何推销软件,资金量大的客户(几十万、上百万)由我亲自把关,这个实际应该由客服部管,但这些大客户是我亲自把关。” [14:37:01]  
347268 · [公诉人]:张爽供述说,“我们公司主要是以卖服务为主,向客户宣传我们有好的股评老师,让客户跟我们一起炒股,软件只是一种形式,后期卖的十几万都是服务费。我们的分析师通过一些公开的金融信息,再加上自己的经验,对历史数据的分析,提供的自己的观点,实际上都是佷虚的东西,全凭个人的经验,没有什么具体的评价标准,我们去宣传我们的优势,客户相信,就会支付给我们服务费,按照我们的提示器购买,但是我们从不承诺保证盈利,亏钱我们也不负责。” [14:40:15]  
347269 · [审判长]:被告人有何意见。
[被告人张爽]:没有。
[被告人陈晶]:没有。
[审判长]:辩护人有意见吗?
[被告人张爽辩护人]:没有。
[被告人陈晶辩护人]:没有。
[14:40:36]
 
347274 · [公诉人]:宣读被告人陈晶的供述和辩解。证明:销售卖出软件后,被告人陈晶就是为客户负责软件的安装、使用,还有就是为客户提示一些股市信息和为客户推荐股票
[审判长]:被告人有何意见。
[被告人张爽]:没有。
[被告人陈晶]:客服专员是每天给客户发两条信息,持股建议是根据公司软件选出来的,而不是客服专员自己的。
[审判长]:辩护人有意见吗?
[被告人张爽辩护人]:没有。
[被告人陈晶辩护人]:发这些短信陈晶并不知情。
[14:42:04]
 
347347 · [公诉人]:宣读证人冉某证言,证明中鼎财富公司与和讯软件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软件推销协议,但中鼎财富公司违反协议内容,向客户销售软件的过程中推荐股票,而中止合同的事实及中鼎财富公司没有经营股票业务的经营权。宣读证人徐某的证言。证明:中鼎财富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冒用指南针证卷公司之名向客户推荐股票,并且带客户炒股的事实。
[审判长]:被告人有何意见。
[被告人张爽]:这些事情我并不知情。
[被告人陈晶]:我并不知情。
[审判长]:辩护人有意见吗?
[被告人张爽辩护人]:没有。
[被告人陈晶辩护人]:销售软件应当从430万元里面扣除。
[15:04:31]
 
347351 · [公诉人]:宣读证人申某的证言。证明:被害人申某被骗金额11800元的事实,往“6222*******,户名马娅杰”的账户分别汇入3800元、8000元。
[审判长]:被告人有何意见。
[被告人张爽]:在公司中我们只负责销售软件产品。
[被告人陈晶]:我对业务流程不太了解。
[审判长]:辩护人有意见吗?
[被告人张爽辩护人]:没有。
[被告人陈晶辩护人]:马亚杰不是公司的人员,我在案卷里没有看到这个人员。
[15:05:57]
 
347354 · [公诉人]:宣读证人游某的证言、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证明:游素芬是本案的被害人,并向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报案。
[审判长]:被告人有何意见。
[被告人张爽]:没有。
[被告人陈晶]:没有。
[审判长]:辩护人有意见吗?
[被告人张爽辩护人]:没有。
[被告人陈晶辩护人]:没有。
[15:07:19]
 
347357 · [公诉人]:出示软件销售协议、汇款凭证。证明:被害人是将钱付到公司。
[审判长]:被告人有何意见。
[被告人张爽]:没有。
[被告人陈晶]:没有。
[审判长]:辩护人有意见吗?
[被告人张爽辩护人]:没有。
[被告人陈晶辩护人]:没有。
[15:07:38]
 
347359 · [审判长]:被告人张爽,你们公司软件的定价是多少。
[被告人张爽]:最高的是36800元。
[15:07:50]
 
347365 · [公诉人]:宣读证人陆雪梅等人的证言。证明:中鼎财富公司雇佣无专业的股票知识或者职称的人员,推荐股票的事实。
[审判长]:被告人有何意见。
[被告人张爽]:公司严格规定是卖产品,而不是骗公司的钱,我们再三强调不许用假名。
[被告人陈晶]:没有。
[审判长]:辩护人有意见吗?
[被告人张爽辩护人]:同意张爽的意见,张爽只是负责销售软件。
[被告人陈晶辩护人]:整个证言中没有说明陈晶参与了非法经营。
[15:09:37]
 
347388 · [公诉人]:宣读证人李某的证言。证明中鼎财富公司的分析师提供给他们推荐一定能够挣钱的股票。
[审判长]:被告人有何意见。
[被告人张爽]:我们公司从来没有会员这个词。
[审判长]:辩护人有意见吗?
[被告人张爽辩护人]:没有。
[被告人陈晶辩护人]:没有其他分析师的证言,此证据为孤证。
[15:18:23]
 
347390 · [公诉人]:出示搜查笔录、起赃经过、清点记录、扣押物品清单。证明2010年4月13日,民警在海淀区上地嘉华大厦B座12层1204室将犯罪嫌疑人张爽等人抓获,同时起获客户档案表、新单开发大概话术、关于经理员工工资调整方案等资料。经清点后扣押在案。
[审判]:被告人有何意见。
[被告人张爽]:没有。
[被告人陈晶]:没有。
[审判长]:辩护人有意见吗?
[被告人张爽辩护人]:没有。
[被告人陈晶辩护人]:没有。
[15:20:10]
 
347392 · [公诉人]:出示证监会文件、和讯股道纵横软件服务中心合作协议、授权书、和讯股道纵横软件服务中心解除协议通知、中鼎财富公司同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证明、话术、客户档案表、软件销售协议、汇款凭证、银行帐户交易明细查询及冻结手续、到案经过。证明:被害人向中鼎公司的汇款情况,中鼎公司对其工作人员的话术的灌输。
[审判长]:被告人有何意见。
[被告人张爽]:没有。
[被告人陈晶]:没有。
[审判长]:辩护人有意见吗?
[被告人张爽辩护人]:没有。
[被告人陈晶辩护人]:没有。
[15:24:26]
 
347393 · [公诉人]:出示证监会文件。证明中鼎公司用云南电视台做宣传,中鼎公司软件的开发是不具备证监会的批准。
[审判长]:被告人有何意见。
[被告人张爽]:公司经营范围是特定卖软件的。
[被告人陈晶]:我个人没有做这个事情。
[审判长]:辩护人有意见吗?
[被告人张爽辩护人]:没有。
[被告人陈晶辩护人]:没有。
[15:24:57]
 
347396 · [公诉人]:出示汇款凭证、银行帐户交易明细查询及冻结手续。证明:被害人将金额汇入公司的账户。
[审判长]:被告人有何意见。
[被告人张爽]:这是由专门的人员负责的。
[被告人陈晶]:没有。
[审判长]:辩护人有意见吗?
[被告人张爽辩护人]:没有。
[被告人陈晶辩护人]:没有。
[15:27:06]
 
347397 · [公诉人]:出示到案经过。证明:由于游素芬的报警公安机关将被告人抓获,被告人陈晶是在家中被公安机关抓获的
[审判长]:被告人有何意见。
[被告人张爽]:没有。
[被告人陈晶]:我是5月5日在自己家里被抓的。
[审判长]:辩护人有意见吗?
[被告人张爽辩护人]:没有。
[被告人陈晶辩护人]:没有。
[15:27:31]
 
347398 · [公诉人]:出示身份证明。证明:两名被告人的身份情况。
[审判长]:被告人有何意见。
[被告人张爽]:没有。
[被告人陈晶]:没有。
[审判长]:辩护人有意见吗?
[被告人张爽辩护人]:没有。
[被告人陈晶辩护人]:没有。
[15:27:48]
 
347431 · [审判长]:辩护人有意见吗?
[被告人张爽辩护人]:没有。
[被告人陈晶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辩护人有何意见。
[被告人张爽辩护人]:有的客户的账户不清,有的没有汇款凭证,另外个人账户的数额也不能算在内。本案中张爽的职务是销售软件,不是销售软件的不能算在张爽的数额里。并且有软件销售协议的软件销售的费用应当扣除。
[审判长]:公诉人有何意见。
[公诉人]:汇款有工商银行汇款凭证,有部分人有软件销售协议,我们也是认定的,客户档案表记录的很清楚。关于没有软件协议的,软件协议从客服的证言里可以看出是公司的手续,客户确实交纳了钱。对于只是购买软件的人是不计算在内的。
[15:45:45]
 
347434 ·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下面开始法庭辩论,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公诉人]:1、本案据以定案的证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有效。经查证,均可采信。
2、犯罪嫌疑人张爽、陈晶的供述、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等证据能够相互印证,达到事实清楚、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达到了证据确实充分的程度。
3、被告人张爽、陈晶违反国家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4、二人的犯罪金额是430万,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应当判处五年到十五年的有期徒刑。
5、被告人张爽的认罪态度是很明确的,被告人陈晶的认罪是有反复的,给被害人造成的损失影响巨大,没有很好的认识。
6、本案是个人犯罪,不是单位犯罪。
[15:46:37]
 
347440 · [审判长]:下面由被告人自行辩护。 [15:47:48]  
347445 · [被告人张爽]:公司在这个行业中都是这么做的,请审判长考虑这点。我是被别人介绍到这个公司做这个的,以前在工厂里面教书,08年6月以后别人介绍来这个公司的。 [15:48:53]  
347448 · [被告人陈晶]:第一,我并不是说不认罪,我08年去这家公司,当时公司说公司有自己研发的软件。我在这个整个过程中,情绪有反复。我没有犯罪事实和犯罪情节,就犯罪所得而言,我的工资就是3500,不能因为我担任了客服总监,就说我在非法经营。请法官考虑我在这里面有一些犯罪情节是没有的。 [15:50:22]  
347452 · [审判长]: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15:51:20]  
347463 · [被告人张爽辩护人]:对指控罪名无意义,但数额不认可,不能认定430万,不能认定张爽从事证券业务。证劵业务和证劵咨询业务是不一样的。第三,对公诉人认定的情节特别严重有意见。不能仅从数额上认定特别严重,要综合考虑。第四,被告人张爽没有犯罪动机。第五,从主观上被告人张爽并不具备以盈利为目的。第六,张爽在整个过程中只是销售软件,没有采取非法恶劣的手段。是完全按照公司的制度来执行的,第七,被告人的认罪态度较好。第八,部门管理滞后也是造成本类案件的原因。第九,本案应当属于单位犯罪,张爽不是单位的出资股东,张爽在单位犯罪中应当是从犯。张爽是初犯,偶犯,认罪态度较好。建议法庭对被告人张爽适用缓刑。 [15:53:43]  
347469 · [被告人陈晶辩护人]:第一,陈晶在工作过程中也给客户办理了退费,应当从犯罪数额中扣除。第二,个人犯罪的主犯应当是公司的总负责人,而陈晶没有公司的决策权,陈晶对相关的客户并不了解,并不是股票直接的实施人。第三,给被告人陈晶认定的数额是430万不准确,她的工资只有3500元。第四,被告人没有主观上的故意。第五,被告人陈晶并不懂得证券业务,如果负责任,也只是次要责任,应当把陈晶认定为从犯。应当对被告人陈晶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适用缓刑。建议使用缓刑。被告人陈晶是初犯偶犯。陈晶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家庭很困难,家里孩子也没人带了。通过这段时间的羁押已经提高了自身的认识。希望法庭公正判决。 [16:00:01]  
347470 · [审判长]:公诉人有何补充意见。 [16:00:17]  
347473 · [公诉人]:本案应当认定情节特别严重。公司主要是张爽和陈晶的部门来负责销售的,因此二人在本案中起的是主要作用。 [16:01:23]  
347474 · [审判长]:法庭辩论终结。下面由被告人作最后陈述。
[被告人张爽]:在这个行业中,证券业务和证券咨询业务是有很大区别的,希望法官考虑。
[被告人陈晶]:我觉得这个是公司犯罪,而不是个人犯罪,希望法官考虑。
[审判长]: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另行宣告。请执庭法警带被告人下庭。
评论信息     全部评论
· 现在委屈受冤的逐渐多了 姓名:/2011/4/22 9:00:59
· 欺人太甚 姓名:/2011/4/21 13:32:22
· 没有公司老总的审判,只判下属,是否有什么嫌疑!?老总何在? 对于这样的下属,国内同类人太多了,这是行业惯例。 一些收到雇佣的人根本不清楚公司到底是做什么的,弱势群体而已,仅仅是为找一份工作。 疑问太多! 姓名:疑问/2011/4/21 11:33:13
· 应该抓的是老板!两个部门领导抗了,不公平! 姓名:/2011/4/21 10:4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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