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胡某玉(曾任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第十四届常务委员会委员,淮南市建设委员会主任<正县级>)受贿案二审辩护律师(管辖法院: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汪某铭(曾任中国农工民主党黄山市委委员,黄山市政协第五届委员会委员、祁门县政协第八届委员会副主席、祁门县中医院院长)受贿案二审辩护律师(管辖法院: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三、周某芳冒充尼姑在内蒙古诈骗案一审辩护律师(管辖法院: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四、李山(肥东县人)入室抢劫案(媒体称“震惊全国的皖西新村血案”)受害人一审代理律师。(管辖法院: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五、袁老四诉安徽消防公司工伤赔偿纠纷安徽消防公司代理律师。(管辖仲裁院:合肥市庐阳区仲裁委员会。)
六、合肥团体贩毒被告人王超(六安市霍邱县人)的一审辩护律师(管辖法院: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七、团体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告人吴传平(六安市人)一审辩护律师(管辖法院: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八、湖南对外建设有限公司诉深圳市中深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案被告人一审代理律师,(管辖法院:合肥市高新区人民法院)
九、合肥市亚星玻璃有限公司诉深圳市中深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案被告人一审代理律师,(管辖法院:合肥市高新区人民法院)
十、滁州市凤阳县受害人孙某同(已死亡)被孙广全杀害案受害人孙某同(家属委托)一审代理律师。(管辖法院: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十一、王某平诉叶礼来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案原告一审代理律师,(管辖法院: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十二、胡伟(六安市霍邱县人)诉冯向英医疗纠纷人身损害赔偿案原告代理律师(调解结案)
十三、廖兴玉(安庆市枞阳县人)诉陈家才离婚案原告一审代理律师(管辖法院:六安市霍邱县人民法院<孟集法庭>)
十四、喻某春(合肥市人)诉刘咏梅、刘文香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原告一审代理律师(管辖法院: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十五、团伙故意伤害案被告人陈某春(六安市人)辩护律师(管辖法院: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十六、上诉人合肥爱莲超市有限公司诉被上诉人李菁劳动合同纠纷案二审上诉人代理律师(管辖法院: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十七、上诉人安徽宜某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温州市东风建筑工程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二审上诉人代理律师(管辖法院: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十八、合肥某凌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诉安徽省双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一审原告代理律师(管辖法院: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十九、潘某凌诉安徽省双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一审原告代理律师(管辖法院: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二十、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首次因研究院利益受侵害解除员工侯某刚引起的劳动合同纠纷案一审,被告人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代理律师(管辖法院: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二十一、合肥天成混凝土有限公司诉北京建工一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一审被告人代理律师(管辖法院: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二十二、霍邱县金属材料公司诉胡孝坤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一审被告人代理律师(管辖法院:六安市霍邱县人民法院<城郊法庭>)
二十三、赖安琼诉安徽欧香尔电子机械有限公司代理合同纠纷案一审原告代理律师(管辖法院: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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