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安徽律师频道_合肥刑事律师,合肥房产律师,合肥交通事故律师在线咨询
站内搜索:
刑事案件
毒品犯罪
抢劫犯罪
职务犯罪
故意杀人
强奸犯罪
其他犯罪
经典案例
通知公告

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南二环路与潜山路交口新城国际C座十一层
联系人:王律师
电话:18756965756
QQ:569740016
职务犯罪
正在开庭--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停车费 物业经理等四人被公诉
添加时间: 2015-5-21 10:16:03 来源:海淀法院 作者:安徽律师频道 点击数:776    字号:

 

· [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2、除本院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4、未经审判员许可,不准发言,提问;5、请关闭各类通讯工具。 [13:44:24]  

2496953 ·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入庭。 [13:45:04]  

2496954 · [审判长]:请坐。请执庭法警带被告人到庭。 [13:45:53]  

2496955 · [审判长]:现在核实被告人身份信息。 [13:46:15]  

2496956 · [李某]:男,1977年出生,汉族,本科,住河北省保定市,原北京恒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富力桃园小区项目经理。
[辩护人]: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王本土。
[审判长]:何时因何被羁押?何时收到起诉书副本?
[李某]:我因职务侵占罪,2014年7月17日被刑事拘留,2014年8月19日逮捕。2015年4月9日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检察院起诉书副本。
[13:51:02]
 

2496959 · [周某]:男,1981年出生,汉族,小学,住江苏省响水县,原北京恒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富力桃园小区安保主管。
[辩护人]:北京市法旺律师事务所胡素梅。
[审判长]:何时因何被羁押?何时收到起诉书副本?
[周某]:我因职务侵占罪,2014年6月16日被刑事拘留,2014年7月23日被逮捕。2015年4月9日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检察院起诉书副本。
[13:56:09]
 

2496981 · [陈某]:男,1984年出生,汉族,小学,住河北省邢台市,原北京恒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富力桃园小区安保员。
[辩护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张学研。
[审判长]:何时因何被羁押?何时收到起诉书副本?
[陈某]:我因职务侵占罪,2014年6月16日刑事拘留,2014年7月23日被逮捕。2015年4月9日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检察院起诉书副本。
[14:00:58]
 

2496995 · [王某]:男,1995年出生,汉族,小学,住辽宁省绥中县,北京恒富物业有限公司富力桃园小区消防领班。
[辩护人]:北京市国振律师事务所毕文广。
[审判长]:何时因何被羁押?何时收到起诉书副本?
[王某]:我因犯职务侵占罪,2014年6月16日被刑事拘留,2014年7月23日被逮捕。2015年4月9日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检察院起诉书副本。
[14:03:29]
 

2497003 · [审判长]:现在开庭。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开开庭审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某四人职务侵占一案。本庭由代理审判员于洋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闫洪、人民陪审员郭焕云组成合议庭,书记员吕瑶菲负责法庭记录。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吴瑞德出庭支持公诉,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王本土出庭为李某进行辩护,北京市法旺律师事务所胡素梅出庭为周某进行辩护,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张学研出庭为陈某进行辩护,北京市国振律师事务所毕文广出庭为王某进行辩护。四被告人,听清楚了吗?
[李某]:听清楚了。
[周某]:听清楚了。
[陈某]:听清楚了。
[王某]:听清楚了。
[14:06:55]
 

2497004 ·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有权申请回避,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有权自行辩护,被告人还有做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听明白了吗?
[李某]:明白了。
[周某]:明白了。
[陈某]:明白了。
[王某]:明白了。
[14:08:38]
 

2497005 · [审判长]:是否申请回避?
[李某]:不申请。
[周某]:不申请。
[陈某]:不申请。
[王某]:不申请。
[14:08:49]
 

2497006 ·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申请回避?
[四辩护人]:不申请。
[14:09:47]
 

2497008 · [审判长]: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宣读(2015—649号)起诉书。 2012年至2013年间,时任北京某小区项目经理的被告人李某,授意时任某小区安保主管的被告人周某,利用管理某小区停车场的职务便利,私自收取停车费不上交公司,被告人周某遂指使被告人陈某和被告人王某利用办理停车卡的职务便利,收取小区业主停车费后交给被告人周某、李某。后四被告人将上述钱款非法占有。其中,被告人李某侵占公司钱款人民币178100元,被告人周某侵占公司钱款人民币223100元,被告人陈某侵占公司钱款人民币141500元,被告人王某侵占公司钱款人民币38400元。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周某、陈某、王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其行为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四人刑事责任。请依法审判。
[14:10:59]
 

2497010 · [审判长]:被告人听清楚了吗?
[李某]:听清楚了。
[周某]:听清楚了。
[陈某]:听清楚了。
[王某]:听清楚了。
[14:11:09]
 

2497011 · [审判长]:公诉人所宣读的起诉书与你收到的那份是否一致?
[四被告人]:一致。
[14:11:38]
 

2497012 · [审判长]:被告人,你对起诉书指控的内容有无异议。
[李某]:没有,我认罪。
[周某]:金额有意见,我只侵占了2万块钱。
[陈某]:金额有异议。
[王某]:没有,我认罪。
[14:12:10]
 

2497014 · [审判长]:辩护人,你对起诉书指控的内容有无异议。
[四辩护人]:没有,罪轻辩护。
[14:13:46]
 

2497015 · [审判长]:控辩双方需要讯问么?
[公诉人]:不需要。
[四辩护人]:不需要。
[14:13:50]
 

2497017 · [审判长]:下面进行法庭举证质证。首先由公诉人向法庭举证。 [14:14:12]  

2497046 · [公诉人]:第一起。宣读被告人李某供述。证实被告人李某指使他人职务侵占公司停车费的事实
[审判长]:被告人有无意见。
[四被告人]:没有。
[审判长]:辩护人有何意见?
[四辩护人]:没有。
[14:29:53]
 

2497059 · [公诉人]:宣读被告人周某供述。证明周某侵占物业公司停车费的犯罪事实。
[审判长]:被告人有无意见。
[李某]:钱是周某私自收的,和我没关系;有的关系户是我让他收的,但是我让收的公司都知道。
[周某]:没有。
[陈某]:没有。
[王某]:没有。
[审判长]:辩护人有何意见?
[李某辩护人]:没有业主辨认说把钱给了李某,不存在空白卡一说;因为没有现金交易。周某的证言与陈某和王某的证言矛盾。
[14:31:48]
 

2497061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 [14:32:08]  

2497099 · [公诉人]:宣读被告人陈某供述。
[审判长]:被告人有无意见。
[李某]:我没有让陈某收过钱,他也没有看见我收过钱。
[周某]:陈某只看了给了两次钱;关于关系户,没有具体定义和名单。
[陈某]:没有。
[王某]:没有。
[14:44:54]
 

2497103 · [审判长]:辩护人有何意见?
[李某辩护人]:陈某的证言表明他只看见两次给李某钱,和周某证言矛盾。
[周某辩护人]:没有。
[陈某辩护人]:陈某的供述一直很稳定,表明钱大部分都给了周某。
[王某辩护人]:没有。
[14:45:29]
 

2497108 · [审判长]:陈某,按照公司规定,停车费应该怎么收?
[陈某]:一年4200元,不可以我直接收,要由我开单子,业主交到财务,然后我来制卡。
[审判长]:你自己留了多少钱。
[陈某]:只留了一小部分。
[14:46:30]
 

2497114 · [公诉人]:宣读被告人王某供述。
[审判长]:被告人有无意见。
[李某]:没有。
[周某]:确实和他去过给钱,但是给过几次我忘记了。
[陈某]:没有。
[王某]:没有。
[14:47:13]
 

2497116 · [审判长]:辩护人有何意见?
[李某辩护人]:王某证言不稳定。
[周某辩护人]:没有。
[陈某辩护人]:没有。
[王某辩护人]:王某具有坦白情节。
[14:48:13]
 

2497118 · [审判长]:王某,你和周某给过李某钱吗?
[王某]:给过,给过几次,说是停车费的钱。
[14:48:58]
 

2497122 · [公诉人]:宣读证人刘某证言。
[审判长]:被告人有无意见。
[李某]:没有。
[周某]:没有。
[陈某]:没有。
[王某]:没有。
[审判长]:辩护人有何意见?
[四辩护人]:没有。
[14:55:33]
 

2497123 · [公诉人]:宣读证人李某证言。
[审判长]:被告人有无意见。
[四被告人]:没有。
[审判长]:辩护人有何意见?
[四辩护人]:没有。
[14:57:36]
 

2497126 · [公诉人]:宣读证人腾某证言。
[审判长]:被告人有无意见。
[李某]:项目车场是双重管理,但是管理并不规范;车主的停车需要也没有规律,我只负责在数据上统计,完成公司的收费计划。
[周某]:报表每个月有变化,领导看见了就应该追究。
[陈某]:没有。
[王某]:没有。
[审判长]:辩护人有何意见?
[李某辩护人]:李某应当负的是领导责任,而不是职务侵占的责任。没有证据证明他拿了业主的钱。
[15:00:29]
 

2497128 · [公诉人]:宣读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工商注册登记资料、物业服务合同。
[审判长]:被告人有无意见。
[四被告人]:没有。
[审判长]:辩护人有何意见?
[四辩护人]:没有。
[15:01:43]
 

2497129 · [公诉人]:宣读职工表、劳动合同等。
[审判长]:被告人有无意见。
[李某]:我的离职日期是2013年12月5日。
[周某]:没有
[陈某]:没有
[王某]:没有
[审判长]:辩护人有何意见?
[四辩护人]:没有。
[15:03:54]
 

2497131 · [公诉人]:宣读财务收费台账、停车场欠费信息表。
[审判长]:被告人有无意见。
[四被告人]:没有。
[审判长]:辩护人有何意见?
[四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公诉人现有指控数额的确认方式?
[公诉人]:均根据业主的指认。
[15:04:44]
 

2497136 · [公诉人]:宣读尚某、秦某等人的证言及辨认笔录。
[审判长]:被告人有无意见?
[李某]:收的钱没给我就不能算在我名下。
[周某]:我收到的20万,我只留下了2万,剩下的给李某了。
[陈某]:没有。
[王某]:没有。
[审判长]:辩护人有何意见?
[四辩护人]:没有。
[15:08:37]
 

2497147 · [公诉人]:宣读到案经过及四被告人身份材料。
[审判长]:被告人有无意见。
[四被告人]:没有。
[审判长]:辩护人有何意见。
[四辩护人]:没有。
[15:14:11]
 

2497148 · [公诉人]:本案证据出示完毕。 [15:14:42]  

2497154 · [审判长]:辩护人有无证据需向本庭出示?
[李某辩护人]:没有。
[周某辩护人]:我方有证据出示。出示周某的收款记录,证明周某没有获利。
[陈某辩护人]:没有。
[王某辩护人]:没有。
[15:17:36]
 

2497155 · [审判长]:公诉人什么意见。
[公诉人]:庭前没有见过该份证据,需庭后核实,暂时不予答辩。
[15:18:13]
 

2497156 · [审判长]:被告人是否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李某]:不申请。
[周某]:不申请。
[陈某]:不申请。
[王某]:不申请。
[15:19:10]
 

2497158 ·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四辩护人]:不申请。
[15:19:40]
 

2497162 ·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下面开始法庭辩论,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公诉人]:被告人李某、周某、陈某、王某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四人刑事责任。被告人周某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系立功,可从轻处罚。公诉意见发表完毕。
[15:22:19]
 

2497163 · [审判长]:下面由被告人自行辩护。 [15:22:49]  

2497171 · [李某]:周某已经和陈某、王某串供了,我有证人能够证明;他还让崔某给我带信,要求我串供,但是我没答应。事情是周某是私自做主的。我是2013年12月就离职了,之后的事和我没关系。2013年前周某收的钱他自己清楚,他是负责制卡的,他收了钱,但是没有证据证明钱给我了。
[周某]:没有。
[陈某]:没有。
[王某]:没有。
[15:27:43]
 

2497172 · [审判长]: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15:28:03]  

2497200 · [李某辩护人]:没有证据证明李某收了业主的钱。关于银行卡的问题也没有查清楚。共同犯罪没有证据证明。李某不构成犯罪。 [15:37:30]  

2497204 · [审判长]:周某,李某说你给了他孩子一个红包5000块钱,这是什么钱?
[周某]:停车费。
[15:39:36]
 

2497206 · [审判长]:他不是已经离职了吗?
[周某]:手续还没办完。
[15:39:47]
 

2497209 · [审判长]:李某,你的离职时间有证据么?
[李某]:有,当时我已经到其他单位上班了,而且已经和接手的人交接完工作了。
[15:40:27]
 

2497210 · [审判长]:辩护人继续发表辩护意见。 [15:41:23]  

2497217 · [周某辩护人]:周某具有立功情节,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初犯、偶犯,且没有实际获利。周某被动参与犯罪,且没有获得利益,请求对其减轻处罚。 [15:44:14]  

2497223 · [陈某辩护人]:对构成犯罪无异议;公诉人的指控数额错误;被害单位账目管理混乱,证人证言互相矛盾,不能证明陈某的犯罪数额。被告人陈某系从犯,认罪态度较好。 [15:46:40]  

2497230 · [王某辩护人]:对指控罪名不持异议,但犯罪数额应当以其最后实际所得为准。 [15:49:38]  

2497240 · [审判长]:法庭辩论终结。下面由被告人作最后陈述。
[李某]:我没犯罪,事情是周某一手策划的。
[周某]:应当以实际获利作为我的犯罪金额。
[陈某]:没有。
[王某]:没有。
[15:53:29]
 

2497242 · [审判长]: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另行宣告。请法警将被告人带下去。 [15:53:54]  

2497243 ·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合议庭人员退庭。 [15:54:16]  

2497245 · [书记员]:请旁听人员退庭。 [15:54:27]

评论信息     全部评论

内容:
姓名: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返回首页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安徽律师频道 Copyright @ 2010-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南二环路与潜山路交口新城国际C座十一层 1024*768显示最佳 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
备案号:皖ICP备16020072号-1 技术支持:华夕网络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