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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 |
添加时间: 2015-4-13 12:21:40 来源: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 作者:安徽律师频道 点击数:1074 字号:大 中 小 |
书记员核实到庭人员情况 公诉机关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检察院 公诉人赵运东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核对当事人身份 被告人李某,男,1951年8月生,汉族,文盲,农民, 住邳州市戴庄镇。 [书记员]:请旁听人员肃静,现在宣布法庭规则: (一)精神病人、醉酒的人、未经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宜旁听的人不得旁听案件审理。 (二)服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礼仪; (三)不得鼓掌、喧哗、哄闹、随意走动; (四)不得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庭审情况,但经人民法院许可的新闻记者除外; (五)旁听人员不得发言、提问; (六)不得实施其他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审判人员应警告制止并进行训诫口头警告;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一千元以下罚款;未经许可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庭审情况的,可以暂扣存储介质或者相关设备。对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09:58: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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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请值庭法警入庭执行职务。请公诉人入庭。 [书记员]: 请审判员、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庭就坐。(以上面向旁听席)。 [审判员]:请坐下。 [09:59: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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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报告审判员,公诉人均到庭。被告人已在羁押室候审。开庭前准备工作已经就绪。报告完毕。 [审判员]:传被告人到庭。现在开庭(敲法槌)。 [10:0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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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员]:现在核实当事人身份,被告人有其他名字或绰号吗? [答]:没有。 [审判员]:你的出生日期? [答]:1951年8月生。 [审判员]:籍贯? [答]:江苏省邳州市。 [10: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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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员]:什么民族? [答]:汉族。 [审判员]:什么文化程度? [答]:文盲。 [审判员]:什么职业? [答]:农民。 [审判员]:被捕前家庭住址? [答]:住邳州市戴庄镇。 [审判员]:你是什么时间被采取何种强制措施? [答]:2014年7月24日被邳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3日由邳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10: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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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员]:被告人,你以前有无受过法律处分? [答]:无。 [审判员]:邳州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收到了吗? [答]:收到了。 [审判员]:收到多长时间了? [答]:有十天多了。 [10:0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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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员]:本院送达记录上的时间是2014年12月30日,现已经超过十日。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应于开庭前十日送达起诉书副本,经审查,符合法定的开庭条件。 [审判员]:邳州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在这里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由邳州市人民检察院向本院提起公诉的李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本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由审判员刘雪梅任审判长,代理审判员程冬冬主审本案,人民陪审员杨士军组成合议庭参加评议。书记员马嫣然担任庭审记录,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赵运东出庭支持公诉。 [10:0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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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员]: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下列诉讼权利: (一)申请回避权。当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回避;若上述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请求换人审理; (二)证据权。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 (三)辩护权。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 (四)陈述权。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 上述各项权利,被告人是否听清? [答]:听清了! [10:07: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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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员]:被告人是否申请回避? [答]:不申请回避。 [审判员]:今天的整个庭审过程主要经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两个重点阶段。在法庭调查阶段,主要由控辩双方针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分别向被告人发问,并向法庭提供各自的证据,当庭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主要由控辩双方就本案的事实、证据、定罪量刑等事实问题、法律适用问题分别发表各自的意见和理由。 [审判员]: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宣读邳检诉刑诉(2014)806号起诉书(略) [10:1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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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员]:被告人李某,起诉书的内容你听清了吗? [答]:听清了! [审判员]: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有无异议? [答]:无异议。 [审判员]:你认罪吗? [答]:认罪。 [10:13: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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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员]:被告人可以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陈述,是否需要陈述? [答]:不陈述。 [审判员]:公诉人有无问题向被告人讯问? [公诉人]:没有问题。 [审判员]:被告人你之前在在公安机关的供述是否属实? [答]:属实。 [10:1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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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员]:根据刑诉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确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认定被告人有罪加以处罚。下面由公诉人向法庭提供本案的相关定罪和量刑证据以支持指控。 [审判员]:下面由公诉人进行举证 [10:1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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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人]:宣读出示 (一)定罪证据 公P6-18、47-48、50-51被告人李某供述 公P24-26、31-34证人李某礼证言 公P36-37证人郁某四证言 公P39-40证人李某斌证言 公P53-55证人葛某迎证言 公P19-21辨认笔录及照片 公P27-29辨认笔录及照片 公P22李某礼基本信息 公P35郁某四信息证明 公P38李某斌信息证明 公P52葛某迎信息证明 [10:15: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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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P42-45邳州市盐务管理局初步判定说明书及照片 公P46邳州市盐务管理局证据通知书 公P49邳州市盐务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P52公安综合系统查询结果 公P56-58陈楼派出所情况说明 公P59视听资料说明书及光盘 文P1户籍基本信息 文P10检验报告 [10:1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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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量刑证据 公P1发破案经过 公P2-3到案经过 [审判员]:被告人对以上证据有无异议? [答]:没有。 [审判员]:法庭举证完毕,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以上证据经被告人质证均无异议,本庭予以确认其证明效力,可以作为本案的定案依据。 [审判员]:被告人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交? [答]:无。 [10:1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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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员]:被告人是否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等立功表现? [答]:无。 [审判员]:现在进行法庭小结,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应当结合法庭调查,紧紧围绕被告人有罪无罪、罪重罪轻、构成何罪、如何处刑等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具体问题进行。对于与本案无关、重复意见或者互相指责的发言,本庭将予以制止。 [10:1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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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员]:进行法庭辩论,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公诉人]:1.被告人李某违反国家规定,明知是非法食品原料的工业盐,作为食盐制作食品予以销售,其行为触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社会危险性。 3.定罪量刑。被告人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 请审判员综合判处。 [10:2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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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员]:被告人进行自行辩护? [答]:没有。 [审判员]:经过刚才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今天的庭审活动暂告一段落。公诉机关为证实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当庭宣读、出示了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书证等证据。对于控辩各方发表的意见和理由,书记员已经记录在案,合议庭在评议时会认真考虑。法庭辩论结束,被告人作最后陈述? [10:2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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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我认罪,错了,永远不买了。 [审判员]:今天庭审就到这里。择期宣判,现在休庭(敲法槌)。 被告人退庭。 [10:21: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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