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南二环路与潜山路交口新城国际C座十一层
联系人:王律师
电话:18756965756
QQ:569740016 |
|
毒品犯罪 |
添加时间: 2010-12-9 10:00:45 来源: 作者:安徽律师频道 点击数:1397 字号:大 中 小 |
“赤脚医生”为他人非法节育被判刑 明知自己没有行医资格,帮人做节育手术是触犯法律的,可这个糊涂的“赤脚医生”在闹出事故后终于被迫停止了她的行医生涯。9月2日下午,这个来自安徽临泉的“赤脚医生”彭玉珍被县人民法院以犯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今年44岁的彭玉珍是安徽临泉人,2005年3月3日曾因非法行医被县卫生局决定罚款人民币2000元。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她在玉城后蛟村暂住中心14幢2楼的暂住处开设私人诊所,专门为那些来玉环务工的新玉环人看诊。 今年5月5日,想要终止妊娠的孕妇陈某到彭玉珍的诊所开了终止妊娠用的米非司酮药物回家服用。第二天上午,陈某回到彭玉珍的诊所,彭玉珍开了米索前列醇药物给陈某服用,待其流产后,用吸引器给陈某做了“清宫”手术。5月17日,陈某来彭玉珍诊所复查,彭玉珍再次给来复查的陈某做了“清宫”手术。当晚,陈某因大出血被送至县第二人民医院抢救。 经鉴定,陈某的伤势为失血性休克前期,已构成轻伤。今年6月,彭玉珍被依法逮捕。 在诉讼过程中,被害人陈某提起附带民事赔偿,经法院主持调解,由彭玉珍赔偿给陈某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32800元,并当庭支付完毕。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彭玉珍法制观念淡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擅自为他人进行终止妊娠手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彭玉珍曾因非法行医被行政处罚,但仍不思悔改,继续实施非法行医的违法犯罪行为,情节严重。但鉴于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在庭审中自愿认罪,并已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等实际情况,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做出上述判决。
|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