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南二环路与潜山路交口新城国际C座十一层
联系人:王律师
电话:18756965756
QQ:569740016 |
|
公司法务 |
正在开庭--退休高级工程师起诉原单位 要求补偿扣发工资近百万元 |
添加时间: 2015-5-18 10:31:14 来源: 房山法院 作者:安徽律师频道 点击数:1153 字号:大 中 小 |

· |
[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律规则,维护法庭的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许可。 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一)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三)不得发言、提问; (四)不得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新闻记者旁听应遵守本规则,未经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许可,不得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和摄影。 [09:14:44] |
|
2495014 |
· |
[书记员]:下面核对双方当事人身份。 [09:15:02] |
|
2495024 |
· |
[原告]:王某,男,1954年11月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 [被告]:北京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法定代表人马某,经理。 [被告委托代理人]:卫某,男,1968年11月出生,该公司职工,住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 [09:17:06] |
|
2495027 |
· |
[审判员]: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当事人有异议吗? [原告]:无异议。 [被告]:无异议。 [09:17:31] |
|
2495029 |
· |
[审判员]:双方当事人的身份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出庭参加诉讼。 [09:18:03] |
|
2495034 |
· |
[审判员]:本案已先期公告,下面开庭。 [09:18:51] |
|
2495166 |
· |
[审判员]: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王某诉被告北京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由本院代理审判员苏银华独任审判,书记员高明月担任法庭记录。如果双方当事人认为审理本案的审判员,担任法庭记录的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以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可以提出理由申请回避。 [审判员]:当事人有异议吗,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无异议,不申请回避。 [被告]:无异议,不申请回避。 [09:36:51] |
|
2495173 |
· |
[审判员]: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许可。未经法庭许可,不得录音录像。 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一) 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 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三) 不得发言、提问; (四) 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新闻记者旁听应遵守本规则。未经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许可,不得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和摄影。 [09:37:47] |
|
2495178 |
· |
[审判员]:上述人员在庭审过程中应当关闭通讯设备。证人不得旁听案件的审理。 [审判员]: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和义务 一、诉讼权利 1、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2、有提出新的证据的权利; 3、对争议的事实有辩论的权利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 4、原告有权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及反诉的权利; 5、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二、诉讼义务 1、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法律; 2、如实陈述事实。 [09:38:45] |
|
2495182 |
· |
[审判员]:当事人听清楚了吗? [原告]:听清楚了。 [被告]:听清楚了。 [09:39:13] |
|
2495277 |
· |
[原告]:宣读起诉状(略)。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1997年7月至2014年10月扣发工资80万元。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1985年1月1日至2014年10月27日不涨工资的费用20万元。 [09:56:19] |
|
2495307 |
· |
[审判员]:原告的诉讼请求有无变更或增加? [原告]:无。 [审判员]:原告,针对起诉的事实还有其他要补充的吗? [原告]:无。 [10:03:00] |
|
2495312 |
· |
[审判员]:被告进行答辩。 [被告]:首先到目前为止原告的起诉的诉讼请求与事实理由是矛盾的。原告起诉不具有合法的目的,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不存在扣发工资的事实。工资都已经支付完毕了。 [10:03:50] |
|
2495316 |
· |
[审判员]:原告就主张的事实向本庭提交证据。 [原告]:1、2012年保险及公积金对帐单证明我工资低,公司没有给我涨工资。2、自行书写的2013年保险及公积金对帐单。3、任职资格证书,证明任职资格。4、劳动合同原件及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书,证明劳动关系。 [审判员]:怎么能看出工资第? [原告]:我在公司工资应该是最高的。依据在公司。 [10:04:43] |
|
2495322 |
· |
[审判员]:出示给被告,被告陈述意见? [被告]:对帐单的真实性不认可,没有公司的公章。手写的对帐单也不认可。任职资格证书与本案没有关联性,真实性认可。劳动合同和续签的真实性认可。确实退休前在被告公司工作,在2011年开始是岗位协理员,不用到岗上班,正常支付工资。 [10:05:07] |
|
2495323 |
· |
[审判员]:原告是这样吗? [原告]:是这样。是从12年开始的。这是他错误的安排,因为我是高级工程师,一直在工作着。按照他的文件规定,我不应该是协理。 [审判员]:什么情况下是协理? [原告]:工人是协理,不负责任何事情。为了处理这帮人,给全额工资和奖金,不用上班。协理只拿基本工资和基本奖金。 [审判员]:是从2012年开始吗? [被告]:那就2012年吧。 [10:05:52] |
|
2495330 |
· |
审判员:被告有证据提交吗? [被告]:1、19XX第XX号刑事判决书,证明原告曾因过失杀人罪判处4年。2、被告公司XX号文件,证明公司作出开除原告决定。3、第XX号计算工龄复函,4、退休养老待遇核准表,经过社保审核的原告的退休标准。上述证据在公司保存。5、2012年11月到2014年11月原告工资发放明细在仲裁提交的原件,证明公司没有扣发原告的工资。上述证据均为复印件。 [10:06:43] |
|
2495338 |
· |
[审判员]:出示给原告,原告陈述意见? [原告]:中级法院已经给改判了,一审判决书4年根本就不对。开除决定,我从来没有见过也没有接到过。复函已经没有效力了,是xx年的文件。核准表真实性没有问题,但是内容根本就不对,工龄没有给我算,高级职称那一项就没有,没有征求我的意见。工资明细不是我实际的工资,我根本没有拿那么多实发工资。 [审判员]:每月工资都是打卡吗? [原告]:是银行打卡。提交中级法院的刑事判决书,证明我的刑期是2年。 [10:07:26] |
|
2495344 |
· |
[审判员]:被告质证。 [被告]:在给我的档案里没有中院的刑事判决书,只是刑期的不一样,刑期开始时间开除决定日期是相符的。不影响公司的决定。 [审判员]:仲裁确定的双方劳动关系的时间认可吗? [原告]:认可。 [被告]:没有异议。 [10:07:58] |
|
2495347 |
· |
[审判员]:被告对起诉书上原告陈述工作经历有何意见? [被告]:事实认可。XX年1月第一次入职。之后19XX年5月又重新回到公司工作。 [审判员]:原告的岗位是什么? [原告]:从事技术工作,工程师。 [审判员]:工资标准呢? [原告]:涨工资也没有给我涨。 [被告]:在80年代的时候有过几回涨工资。针对是业绩突出的。但是涨工资由原告来举证。之后就没有涨工资。原告所说的高级工程师,在我们公司不属于高级职称,是中级职称。是按照中级职称领取的标准。 [10:08:55] |
|
2495350 |
· |
?原告有何意见? [原告]:他说的都不对。他们都涨了我没有涨。 [审判员]:你有什么证据证明? [原告]:没有。 [审判员]:扣发工资是什么? [原告]:扣发我的工资奖金。扣了多少我不清楚。他没有给我那么多。 [审判员]:根据我的缴费基数对帐单,被告提交的工资表上的实发数额是否领取到? [原告]:我没有领取到。 [10:09:25] |
|
2495351 |
· |
[审判员]:对事实部分还有要补充的吗? [原告]:没有了。 [被告]:没有了。 [10:09:52] |
|
2495355 |
· |
[审判员]: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 [原告]:我本来是高级工程师,本来工资在我们单位是最高,但是结果我根本就没有拿到那么多,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几次找他们,就不给你涨,所以这个很没有道理。我觉得公司从9几年以后对我的工资扣了很多, [被告]:原告的诉讼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并没有明确说被告什么时候给他涨工资,涨多少。原告工作的单位是被告的分支机构,被告依法支付原告相关劳动报酬。原告并没有提供的足够的证据足以支持他的诉讼请求。 [10:11:15] |
|
2495368 |
· |
[审判员]:双方还有新的辩论意见吗? [原告]:他说的都不存在,他掌握足够的资源,我要求法庭调查处理他,而且我跟劳资科的处长说的时候,他就说这么一句,我就不给你涨,说话很气人,拿出国家涨工资的文件,我的工资大约相差7百到9百之间。 [被告]:根据他所陈述的事实来看,应该是在20年前了。作为协理员比在职职工都要高,就因为被告公司是国企。 [原告]:扣我的已经很清楚了。到手只有8千多。无缘无故的扣发我工资哪有这个。 [被告]:没有了。 [10:12:15] |
|
2495371 |
· |
[审判员]:法庭辩论结束,当事人进行最后陈述。 [原告]:坚持诉讼请求。 [被告]:坚持答辩意见。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10:13:02] |
|
2495373 |
· |
[审判员]:双方同意调解吗? [被告]:不同意调解。 [10:13:16] |
|
2495376 |
· |
[审判员]:鉴于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本案不在调解。本案不当庭宣判,宣判日期另定。 [审判员]:本庭笔录不当庭宣读,双方当事人可于五日内查阅,双方当事人签字后休庭。 [审判员]:现在休庭。(敲击法槌) [10:14:30] | |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