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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研究
“士”的处世哲学和品——《在路上:从律师助理到成功执业了》
添加时间: 2010-10-8 14:05:48 来源: 作者:谢长宇 点击数:1232    字号:

曾子曰:“士不可不弘毅,任重而道远。”我是这样理解这句话的:一个有品格的士,应该是一个有时代责任感的人;应该是一个能够经受磨难不急于求成的人;应该是胸怀宽广的人;应该是意志坚定的人

 古罗马时期的律师被称为“辩护士”,因而在法庭上发表演说,进行辩论。孔子也说,“推十合一为士”(孔子认为,有演绎和归纳能力的人就可以称为士)。《左传》:“士者事也,言能理庶事也。”(意思是,士要具有管理事务的能力)刘向在《说苑·修文》中说:“安故重迁,谓之众庶;辨然否,通古今之道,谓之士。”刘向的定义更具体,他认为,安于现状不思变革的人是普通老百姓;掌握事物的发展规律,清楚历史兴替的人,才算得上士。我在想,律师做的事情大概都是些“庶事”吧,律师的归纳和演绎能力也许要比其他的非专业人员强一些,至于是不是每位都符合刘向所讲的“辨然否,通古今之道”,我不敢肯定,但刘向关于“士”的标准却值得我们去追求。

 “士”的处世哲学

 李白在《行路难》里提到了两个人:陆机和李斯。陆机是三国时吴国大都督陆逊的嫡孙,曾任河北大都督,以一介儒生,掌千军万马,亲临矢石,最终却被谗身死。李斯时任秦国的丞相,荀况的弟子,韩非的同学,主政期间,将法家的残忍寡恩发挥到极致,居然也死于谗言陷害。陆机受难之时,对弟弟陆云说:“华亭鹤唳,岂可复闻乎?”(我们念书时候的华亭,鹤舞白沙,我心飞扬,现在还可以听到么?)李斯临刑之际,对儿子说:“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我只想与你牵着家里那只大黄狗,出上蔡东门遛遛,抓一两只野兔下酒,现在能够去么?)

 这两个人,一个是才子,一个是能吏,他们自比白鹤、苍鹰,倒是也贴切。只是,为什么却落得如此下场?李白分析说,以陆机的雄才大略怎么会不能自我保全呢?李斯其实很早就可以去休息了。如果那样做的话,华亭鹤唳当然可以再听到,去上蔡城外遛遛大黄狗也是件微不足道的事情啊。

 我举这两个人做例子,其实是想说明,一个做公司法务的律师,一个以“士”的标准衡量和要求自己的人,肯定是要有“直挂云帆济沧海”的气概的,这样才能够避免自己胸襟狭窄、格局低下;但更为重要的是,要有“华亭鹤唳讵可闻”的警觉和慎独。在企业里从事公司法务工作,你既不能将自己作为一个“安故重迁”者,每个月拿着三五千的工资,年终等着双薪,慢慢地和公司一起变老,也不能因为有个律师资格就张牙舞爪、自视甚高,下车伊始就得罪身边所有的同事,让他们有机会进你的“谗言”,搞得自己在公司无立足之地。我认为,一个“士”的最佳心态应该是,志存高远而又含光韬晦,这大概放在任何一个年代里,都是一种经典的“士”的处世哲学,有了这个做底子,我们就能保持积极进取而又谨慎思退的心态。所以,我们应当拿李白的《行路难》来对照自己要走的路,这也算是“士”的“推十合一”的表现。

  做有品格之“士”

 曾经和朋友讨论“士”的品格,他认为,士有上中下三品之分。上士之上者,如范蠡、张良以至曾文正等,为人谋而成大事,且知可以谋者而谋之,泽苍生成主功而全己身,不羁名位,不虞人祸,明大势知进退,非大智者不能为也;中士之上者,能守一方,能领一局,功高不足以震主,位重不堪与夺尊,用之则信,舍之则藏,知其雄,守其雌,为治世之能臣,如萧何、羊怙者流;下士之上者,举一知一,然行之弥坚,虽无统帅之能,但任之必成,用之有功,虽非栋梁,却似凝胶,人主不可或缺,组织不可或无,虽不至显贵,常为人所尊,如鲁肃者流。其余者,未入流矣。

 我基本赞同他的看法,但他举的大多是一些谋士、辩士、武士,我觉得,士中还应有文士和隐士,他也许认为,既然“士则事也”,那么隐于市、隐于野的人以及皓首穷经的人就算不得士了。但历代隐者、文人中,有铮铮铁骨、临危不惧,敢于担当重任者,也不乏其人,仅仅以“事功”来衡量和评价“士”的品格,未免有些偏颇。

 曾子曰:“士不可不弘毅,任重而道远。”我是这样理解这句话的:一个有品格的士,应该是一个有时代责任感的人;应该是一个能够经受磨难不急于求成的人;应该是胸怀宽广的人;应该是意志坚定的人。儒家认为“士”的重任是让普天下的老百姓沐浴在仁爱的光芒之下,如果要给实现这个目标定一个时间,那就是用一生的时间去奋斗!

 但《世说新语·识鉴》里还记载着这样一个故事,张翰在洛阳做官,觉得痛苦不堪,见到秋风瑟瑟,借口想起江苏家乡的野味而挂冠离职,并振振有词地解释道,人的最大追求就是活得舒适,凭什么为了一个名位让自己在离家千里之外受苦受累呢?我读这则故事,其实很钦佩张翰。敢于担当,有社会责任感,当然是一个律师的起码要求,但能分辨事物的发展规律,看得清得失利害,那也是以“士”的标准做律师的人的机智和洞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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