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三鹿事件令人们思考的方面有很多,笔者试图以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为指导,借新制度经济这个理论的慧眼,仅就三鹿行为道德失范方面,谈谈经济行为道德失范如何遏制的几点在制度层面的思考,以求教于方家。
关键词:三鹿奶粉;经济行为;机会主义倾向
背景资料:
新华社报道,国家卫生部9月11日晚指出,近期甘肃等地报告多例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病例——目前被称为“肾结石事件”。
经调查发现,患儿多有食用三鹿集团生产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历史,经调查,奶粉受到一种叫做“三聚氰胺”——在业界被称为“假蛋白”的化学品的污染。(1)
三鹿事件中可分析的方面很多,而其中市场道德的失范,必定是其绕不过的视点。诚如温家宝总理当地时间2008年9月23日在纽约回答有关中国食品安全的提问时说:一个企业家身上应该流着道德的血液(2)。对道德的讨论,传统是强调其“义”的一面,而忽视其“利”的一面。20世纪60年代以来,加尔布雷思等人的新制度经济学派、斯蒂格勒的政府管制理论、贝克尔的人类行为的经济分析理论、布坎南的公共选择理论以及科斯的交易成本和产权理论,都有对道德、法律或其他公共政策进行经济分析的理论。笔者试图以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为指导,借新制度经济这个理论的慧眼,来窥探三鹿道德失范的根源,其失范可能带来的深层次的危害,最后重点谈谈防范市场道德失范在制度层面的几点思考。
一、三鹿奶粉事件道德问题的产生与人类行为的机会主义倾向
新制度经济学有一个关于人类的行为的基本假定:就是人类具有机主义倾向,也就是说人具有随机应变、投机取巧、为自己谋取更大利益的行为倾向。用经济学术语来定义,所谓机会主义倾向是指在非均衡市场上,人们追求收益内在、成本外化的逃避经济责任的行为。威廉姆斯认为,“机会主义是指信息不完整的或受到歪曲的透露,尤其是旨在造成信息方面的误导、歪曲、掩盖、搅乱或混淆的蓄意行为。它是造成信息不对称的实际条件或人为条件的原因,这种情况使得经济组织的问题大为复杂化了”。(3)按威廉姆森的定义,机会主义是指人们一种狡诈的自私自利的行为倾向,只要周围环境和条件允许,这些倾向就会转化为具体的行动。而机会主义的实现可能则在于人的追求自我利益的最大化的动机和由于有限理性而导致的人们在决策的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人的有限理性包括两方面含义,一是信息的不完全性,二是人的对信息的加工处理能力的有限性。信息不对称是新制度经济学中一个重要概念,所谓不对称是指,交易双方对交易品所拥有的信息数量不相等。信息的不对称分为事先的信息不对称和事后的信息不对称。事前的信息不对称容易导致逆向选择问题,也就是说在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差的商品总是将好的商品驱逐出市场。当交易双方的其中一方对于交易可能出现的风险状况比另一方知道得更多时,就会产生逆向选择的激励。可见,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助长了人类原本就具有的进一切可能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机会主义倾向,导致欺骗等道德问题的产生。“奶农牵着奶牛来到收奶站,一头牛,多少公斤牛奶,记上账,然后奶农就完事儿了,牵着牛回去。接下来,收奶站上场,加水、蛋白粉、脂肪粉……,最后送往乳制品加工厂。”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描述了一轮奶源掺假流程。(4)这就是在利益驱使下,利用信息不对称优势背离诚信的行为。直到9月11日17时,三鹿集团传媒部崔彦锋部长还告诉记者:“作为具有60多年历史的国家知名企业,三鹿几乎成了我国奶粉的代名词,因此我们具有极高的社会责任感,……我们可以肯定地说,我们所有的产品都是没有问题的”(5),就是典型的蓄意掩盖事实的行为。
二、三鹿行为易滋生的潜规则与道德资源的公共产品属性与其外部性
道德具有正的外部性,良好的行业道德能够惠及整个行业。在经济学领域,外部性是指经济活动对其他人产生附带的成本或收益,而施加这种影响的人却没有为此付出代价或得到报酬。这种外部性可以分为正的外部性和负的外部性,正的外部性是指社会(整体)收益大于个人(局部)收益,以及他人收益大于自身收益,如养花者和养蜂者互有正的外部性,再比如教育等公共物品的提供,对整个社会有益而生产者支付多获益少,等等。负的外部性是指某种产出的社会成本大于私人成本,或者说社会整体收益小于个人局部收益。如污染、对资源的掠夺性开采就是典型的例子。道德也是一种公共物品同样存在着外部性问题。道德行为主体的行为必然惠及他人,使他人乃至整个社会福利水平的提高。
但是我们应该看到,道德资源还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在经济学中,人们把经济活动提供的产品分为私人产品和公共物品两部分,公共物品是指能够同时提供许多人享用的物品,并且供给它的成本和享用它的效果,并不随着享用它的人数和规模的变化而变化。当道德主体靠牺牲和奉献将社会的道德水平提高之后,每个社会成员都能够享有这个道德环境所能提供的各种服务和保障。但是,道德的这种“投入和产出”机制,决定了没有做出牺牲和奉献的人也能享有道德的好处,只要其他人努力促使这个道德的形成;而已经做出牺牲和奉献的人却未必能得到好处,如果其他人不按道德行事的话。于是搭道德“便车”的心态和行为就会滋生出来,率先采取非道德行为的人是想享有别人的道德行为的好处,自己却不承担道德行为的成本,这种行为的成功,及其示范效应很容易使非道德行为蔓延开来,从而导致社会道德水平的普遍下降,其他已经做出牺牲和奉献的人就得不到道德行为的应有回报,他们很难继续他们的道德选择,不仅因为他们的道德行为对自己没有好处,而且因为他们的道德行为对社会也没有积极意义。于是对道德的背离成了行业心照不宣的规则,奶行业就有奶中掺三聚氰胺的潜规则。
三、三鹿奶粉事件的防范与制度层面的思考
科斯曾有一个并无贬义的比喻:在既定的制度下面,“每个人不过是一只栓在树上的犬”(6)栓犬的绳子的长度决定了犬活动的范围。除非是在范围小于绳子半径的地方一块骨头,犬有可能回过头来啃,否则,犬总会力图挣脱绳子而使自己活动半径最大。既定的制度就是现实中的那根绳子,制度决定了人们的选择空间,人的选择也总是要达到制度所允许的边界范围,使自己的效用最大化。即使有时某个人的行为选择在外人看来没有达到最大化,也是因为“有骨头可啃”,所以,在行为选择者自身来说,仍得到了最大的满足。制度在这里可以理解为正式和非正式的两种,社会道德约束是一种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制度告诉并强制规定人们可以作什么和不可以作什么,从而限制了人们活动的范围,在制度规定的范围内,人的活动具有选择自由,超出了制度范围就要受到惩罚,因此,制度决定了人的活动的选择集,有了合理的制度安排,人们做出某一行为之前,才会在社会利益、他人利益、个人利益之间,以及个人利益的成本和收益之间做出平衡和比较,才能够合理地界定彼此的利益边界,小心地进行合作、交换和博弈,才能使“搭便车”者无机可乘,缺德者受到惩罚,守德者的利益免受侵害,整个社会的道德环境才能得到不断的改善。在新制度经济学家看来,任何一个与社会相悖的现象出现,其终极原因都应该从制度缺陷中寻找,而不应该仅仅从个人行为中去寻找。个人行为也是由制度所决定的,行为的无序与错乱,其本身也反映出制度的不健全。我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说过:“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7)良好的制度规范会鼓励人们自觉地“抑恶从善”,而不良的社会制度则为“从恶”提供方便,甚至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行善”的愿望和动机。三鹿奶粉行为固然是其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本性使然,而中国特色的免检制度亦难逃助纣为虐的责难。9月18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第109号总局令,决定自公布之日起,对《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号)予以废止。(8)民众的道德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为其所提供的社会结构方式,以及社会宏观手段的内容和方式。这不仅需要有善的价值引导与精神塑造,更需要有合理的社会结构与恰当的社会行为规范作保证,这就是制度。可见,“制度是社会的博弈规则”(9),道德建设从制度建设入手是当务之急。
首先.道德规范的确定和实施,要同最基本的社会经济、政治制度结合起来考虑。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证明,社会的经济政治制度,尤其是社会财富的分配、占有等方面的基本制度,决不是同社会的正义和道德不相关的,而是直接决定了整个社会的正义和道德水平、程度。社会制度安排不能仅仅考虑社会生产效率的增长,而且要考虑到社会成员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性,考虑社会成员之间平等合作,考虑到社会发展的政治目标、经济目标和伦理道德目标的一致性。我们决不能在经济目标上强调利益最大化,而在伦理道德目标上又一味地倡导大公无私、利他、利人,而把合理、合法的个人利益排斥在道德规范之外,这势必会引起社会成员思想和行动上的无序和混乱。
其次.社会要通过各种制度安排,有效地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与秩序。社会应当为公民提供公正的生存环境,应当建立起公正的社会秩序,使社会的善行与福利一致,成为人们谋取现实利益的有效途径与方法。罗尔斯认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10),一项正义的制度安排就是使人们最大限度地实现某种平等。因此如果说个人负有支持制度的义务,那么制度必须首先是正义或者接近正义的,离开制度的正义性来谈个人的道德修养和完善,充其量也就是个好牧师而已。造成社会道德失范的原因主要不在于个人品德修养,而是制度本身的正当性发生了问题或引起社会成员的普遍怀疑乃至否定。如果不能通过制度安排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一些人可以通过不道德的甚至是不合法的手段获得可观的收益,道德便处于相当尴尬的境地。社会的不公平恰恰是引发不道德甚至故意反道德的原因之一。
第三、应尽快建立起社会信用制度。社会信用制度是指有关个人信用、法人信用乃至政府信用、国家信用的制度,它是指社会监察、管理和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信用活动的一整套规章制度、行为规范和运行机制。当代社会信用制度以微机和互联网等高科技为技术手段,以信用机构和金融机构、工商管理机构、税务机构、法院等机构的协作构成信用管理体系,其基本内涵包括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登记制度、信用评估制度、信用风险预警、信用风险管理和信用风险转嫁等制度。有了这样的信用制度,各种屡禁而不止的损人利己的行为就不能再横行无忌,讲道德者和不讲道德者的博弈状况也会发生根本改观。
最后,我们应当认识到,三鹿事件对中国的影响绝不亚于汶川地震,其后续影响及其波及面仍在蔓延。一个致力于和平崛起的民族,绝不可小视这种事件!对其预防和遏制应该是个系统性工程,制度层面是其不可或缺的子系统之一,笔者所谈几点也仅是制度中应当关注的方面的一部分,希望能抛砖引玉,引起学界对此事件有更深邃的思考。
作者简介:
*王律师,安徽经合律师事务所。
注释:
(1)来源:新华网,日期:2008-11-516:23:55。
(2)中新社纽约9月23日电。
(3)威廉姆森:《资本主义的经济组织机构》,1985年英文版,第47页。
(4)来源:新华网。
(5)浏河时评,9月11日17时。
(6)转引自《中国经济时报》1998年5月7日。
(7)《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333页。
(8)来源:营销传播网
(9)《制度经济学研究》,山东大学经济研究中心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3月版,第217页。
(10)转引自何怀宏:《契约伦理与社会正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53页。
参考文献:
1、程富恩等,《马克思主义经济思想史》,东方出版集团2006年版。
2、【美】约翰.N.德勒巴克,【美】约翰.V.C.奈编,张宇燕等译:《新制度经济学前沿》,经济科学出版社。
3、《邓小平文选》第二卷。
4、《制度经济学研究》,山东大学经济研究中心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3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