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所讯 2014年8月14日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强律师接受合肥广播电视台《新闻110》栏目组记者的采访,就“物业设栅栏,隔离居民楼”一事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并于当天播出了受访内容。
案件背景:合肥市上海城市公寓的10号楼被物业设立了栅栏,与其他居民楼相隔开来。10号楼业主李先生认为物业设栅栏对10号楼的业主不公平,并且影响了大家的正常出行,损害了业主利益,因此李先生要求拆除铁栅栏。物业管理人员则认为这是依据规划图纸设立的,并且考虑到小区其他居民的要求,方便物业管理,不应拆除铁栅栏。
关于业主是否有权利要求拆除铁栅栏,合肥盈科律师事务所的王强律师认为:1、栅栏的设立与否,应以设计图纸为准,设计图纸上如果设立了铁栅栏,那么业主的要求是没有理由的;如果设计图纸上是绿化带,那么业主是可以要求拆除的。2、如果关于是否拆除铁栅栏,业主的看法不同,大多数业主支持不拆除铁栅栏,少数支持拆除铁栅栏,而拆除铁栅栏不影响少数业主的利益,那么应采纳大多数业主的意见。
视频地址:http://www.hfbtv.com/folder1458/folder1624/folder1491/folder1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