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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要闻
马海涛醉驾伤两命,一审判无期,陶某、陈某家属均不服,要求上诉
添加时间: 2011-10-10 9:39:13 来源:合肥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安徽律师频道 点击数:1405    字号:
宁国路醉驾案9月30日一审宣判。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
处被告人马海涛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判决马海涛赔偿两位死者家人64万余元。
对此判决,马海涛表示“要考虑考虑”是否上诉。

  一审宣判 马海涛被判无期徒刑

  2011年6月7日晚,马海涛在合肥市滨湖世纪城表姐家吃饭,饮酒后独自驾驶有安全隐患(右前灯发光不合格)的小型普通客车,前往宁国路菲芘酒吧饮酒。 6月8日凌晨1时30分许,马海涛离开菲芘酒吧,在明知酒后驾车危险的情况下,再次驾车驶上宁国路。 6月8日凌晨1时40分许,马海涛沿宁国路由北向南行至阿胖龙虾饭店门前时,撞倒正在过马路的被害人陶某、陈某某。陶某受伤倒地,陈某某被卷入车底。马海涛未停车抢救伤者,继续驾车拖带陈某某向南逃逸,行驶约380米至e品车行商店门前时,陈某某从车底部脱落并被该车再次碾压。陶某、陈某某经抢救无效当日死亡。马海涛于当日凌晨4时30分许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被告人马海涛被抓获时血液乙醇含量为199.104mg/100mL。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遂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马海涛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决马海涛赔偿两位死者家人64万余元。在看守所领到判决书的马海涛表示,是否上诉,他需要“考虑考虑”。两位死者的爱人分别前往法院领取了判决书。记者了解到,死者陶某已经被认定为工伤。

  不服判决 受害人家属表示要上诉

  死者陈某某的爱人聂老师在网上表示要上诉。为了表达心声、寄托哀思,6月9日起聂老师以“伤心欲绝0608”用户名,以《6月8号宁国路车祸受害者亲属的心声》为题,坚持发网络日记,至今点击量已经达到16万余人次,网友不仅一起谴责这起严重的醉驾事故,更是被聂老师字里行间充满的浓浓情意感动。如果不是亲耳所闻,的确很难想象这对相濡以沫二十多年的夫妇为何爱得那么深。

  死者陈某某年仅48岁,案发前在北京经商,事业有成,家境丰裕。陈某某拥有一个亲友十分羡慕的幸福家庭,爱人是高校老师,女儿被美国七所大学录取,今年8月以亚洲学者的身份就读美国华盛顿大学。常年呆在北京的陈某某6月回家一是庆祝女儿出国;另外也想一家人好好过端午。6月8日凌晨0:16,夜深人静,已经睡着的陈某某被电话惊醒。接到电话,陈某某起床,聂老师也醒了,她看见老公临走时特意朝她挥了挥手,这个动作从此在她记忆中定格,她没想到,没有任何预兆,老公一个多小时后就没有了。这个电话是陶某打来的,陶某邀请老乡兼同学的陈某某到宁国路阿胖龙虾店小聚。谁也没有想到,一个多小时后,陶某及并肩站在宁国路马路黄线上的陈某某被马海涛驾驶的面包车撞倒,陶某被撞飞,不治身亡;陈某某被拖行了380米后,再次遭碾压,伤重不治。

  “我每天哪都不想去,门窗都开着,我希望哥哥能回来。 ”聂老师不愿相信老公已经惨死的事实。女儿已经24岁,但是聂老师的字里行间仍称呼老公为“哥哥”。这个家原本有一只叫球球的小狗,陈某某出事后,女儿害怕自己出国后妈妈一个人太寂寞,又给妈妈买了一条小狗。记者一进门,两条小狗就摇着尾巴,欢快地扑上来。

  “听话,宝宝,到妈妈这来……”两条小狗几乎成了聂老师全部的精神寄托。她不停地喂它们牛奶,即使两个小东西在客厅撒尿,她也不制止,任凭它们在客厅追逐、嬉戏。

  聂老师原本5.0的眼睛因为流了太多思念的泪水而模糊,身体消瘦了十几斤。

  悲伤回忆 手机唯一信息是老婆生日

  握着老公的手机,像握着至爱的宝贝,一天,打开手机里的记事本,她发现仅有的一条信息是“老婆生日5·12”。无论看多少次,这条记事本信息总让她泪流满面。

  “我不喜欢吃肉,他给我买许多牛奶,让我补充营养;我不喜欢走动,他总是带着我一起出去散步,我说我走不动,他就背着我;他喜欢上网,我就把他的电脑搬到书房,他上网,我看书,有时我还把脚架在他腿上,他总是帮我捏脚;这么多年,我的脚趾甲都是他剪的;学生听见我跟他打电话,都很羡慕,老师怎么跟老公这么相爱;有时我跟他还会打闹,我总会叫‘救命’,希望女儿来帮忙……”想起昔日夫妻之间恩爱的点点滴滴,聂老师泪流满面,6月8日凌晨,因为马海涛醉驾,一切无法回到从前。(记者 孔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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