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安徽律师频道_合肥刑事律师,合肥房产律师,合肥交通事故律师在线咨询
站内搜索:
通知公告

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南二环路与潜山路交口新城国际C座十一层
联系人:王律师
电话:18756965756
QQ:569740016
时政要闻
天水路“8.9”重大交通事故出现行业惯例与地方性法规紧张关系
添加时间: 2011-9-2 18:03:57 来源:安徽律师频道 作者:安徽律师频道 曹岳编辑 点击数:1662    字号:

  8月9日傍晚,合肥市政府通报了一起交通事故处理情况8月9日下午2点
半左右,在天水路与万罗山路交叉路口,一重型专项作业车与一农用车相撞,两
车侧翻,农用车驾驶员沈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8月13日,沈小某委托安徽律师频道首席律师王强全权负责该案刑事和民
事事务。自接受委托后,王律师积极通过办案机关了解涉案事实,对肇事方提出
原则要求,但是赔偿事宜一直协调无果。

  9月1日,王律师准备启动特别法律措施,解决双方胶着状态,迫使肇事方
让步,9月1日下午,肇事方与受害人家属达成关键性协议,特别法律措施就此
作罢。

  目前,受害人家属情绪稳定,正着手准备逝者后事。

  王律师认为,在本案中,存在及其特殊的情况。根据安徽省地方性法规规定,
肇事车辆应当安装车辆行驶记录仪,但是在该行业,该类车辆几乎都没有安装该
仪器,这使得行业惯例与地方性法规存在紧张关系。本案由于肇事车辆没有安装
车辆行驶记录仪,使得车辆是否违反信号灯、司机是否疲劳驾驶等关键信息无法
获取。

  因此,王律师呼吁有关机关尽快改变该行业惯例与地方性法规的紧张关系,
既防止出现本案中类似窘境,也防止出现对法律的公然违反。

评论信息     全部评论

内容:
姓名: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返回首页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安徽律师频道 Copyright @ 2010-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南二环路与潜山路交口新城国际C座十一层 1024*768显示最佳 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
备案号:皖ICP备16020072号-1 技术支持:华夕网络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