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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要闻 |
添加时间: 2011-5-25 11:06:57 来源: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安徽律师频道 点击数:1551 字号:大 中 小 |
2011年5月23日,备受关注的合肥“包河苑命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唐斌犯故意杀人罪,被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赔偿33万余元。 2010年8月10日晚10时许,唐斌来到了合肥市包河苑小区一超市接妻子陆某下班,希望能挽回婚姻。双方在超市旁的巷子里发生口角,唐斌忽然从口袋中拿出一把折叠尖刀,朝陆某颈部刺去。陆某被刺多刀后倒在了血泊中,唐斌又拿刀捅向自己的颈部。事后,陆某因失血过多死亡,而唐斌经抢救捡回了一条性命。 据了解,唐斌与陆某于2010年5月领证结婚,但两人婚姻没得到家长认可。同年7月,陆某迫于家庭压力,向唐某提出离婚,双方因此经常发生纠纷。 案发后,唐斌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检方提起公诉。被害人一方的代理律师向法庭递交了民事诉讼请求,要求唐斌赔偿被害人亲属各项经济损失4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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