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台湾毒贩卢志胜被押解法院受审途中,自己挣脱手铐、脚镣;与大批警察对峙两个多小时后,在现场处置人员的劝说下,自己又戴上手铐、脚镣,重新被押解回看守所。
卢志胜去年7月26日在惠东县被捕,随后在双手被反铐的情况下取出汽车后备厢内枪支,枪杀缉毒警察杜宇华。
卢志胜
“双手被反铐仍掏枪杀警”追踪
卢志胜庭上辩称——杀缉毒警是枪支走火并非故意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 通讯员 游小勇 李有军) 昨天上午10时,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惠东县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卢志胜被指控故意杀人、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一案,在法庭上,卢志胜辩称并非故意杀害缉毒警察杜宇华,而是枪支走火。
案情:
双手被反铐仍掏枪杀警
去年7月25日,犯罪嫌疑人卢志胜和他的团伙成员共三男一女在惠东一家酒店开房贩毒,警方在房间内成功将卢志胜制服,并在卢志胜停在酒店车库的车尾箱内查到了十几公斤K粉。在现场指认毒品并进行拍照时,双手被反铐的卢志胜突然挣脱两名警察的押解,冲向车尾箱,迅速转身背靠车厢,从夹缝中掏出一支手枪。站在卢志胜身后的警察杜宇华最先反应过来,扑向卢志胜企图制服他,被卢志胜背对着用枪顶住肚子扣响了扳机,子弹从杜宇华的前腹贯穿腹腔。卢志胜随即被其他民警现场制服。杜宇华后经抢救无效牺牲。
庭审:
自称枪支走火非故意杀人
昨日上午,公诉机关以其涉嫌故意杀人、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枪支罪提起公诉。
庭审期间,被告人卢志胜及其辩护人辩称并非故意杀害被害人,他称当时是因枪支走火,并没有杀害警察的故意,公诉人依据证据逐一反驳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解。部分群众旁听了庭审。法院将择日对该案进行宣判。
3月1日下午,惠州中院准备在惠东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囚车前往法院途中,卢志胜竟自行挣脱了手铐和左脚脚镣,并一度与警察对抗,后在主审法官多次劝解,卢志胜才自己主动戴上手铐和脚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