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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要闻 |
添加时间: 2011-3-17 22:25:54 来源: 作者:安徽律师频道 点击数:925 字号:大 中 小 |
郑州3月16日电(记者 张兴军 李鹏)记者从河南省畜牧部门获悉,针对媒体曝光的“瘦肉精”猪肉事件,河南省相关部门迅速采取行动,截至目前,已经有6名涉及到此事的违纪人员遭到停职或开除公职处理,其他相关问题警方仍在深入调查中。 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15日播出的《“健美猪”真相》报道,曝光河南省孟州市等地养猪场采用违禁动物药品“瘦肉精”饲养,有毒猪肉流入济源双汇食品公司。 据了解,截至目前,已经控制涉案人员14人,其中养猪场户负责人7人,生猪经纪人6人,济源双汇采购员1人。对于相关责任人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依纪进行了相关处理,其中沁阳柏香镇动检站站长王二团、开票员王明利已被开除公职;孟州市涉案的防疫员田伟斌和检疫员李正付也被开除公职;商丘芒山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检疫员江光辉、谢学燕已停职检查。 事件经媒体曝光后,河南省相关部门紧急出台一系列应对措施,严防问题猪肉及制成品流入市场。 “瘦肉精”猪肉事件在河南省养猪业引起强烈反响。多名业内人士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事件对整个养猪业敲响了一记警钟。面对类似问题,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需要“双管齐下”,这样既有利于食品安全,也有利于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瘦肉精属于肾上腺类神经兴奋剂。如果把“瘦肉精”添加到饲料中,的确可以增加动物的瘦肉量。但国内外的相关科学研究表明,食用含有“瘦肉精”的肉会对人体产生危害,常见有恶心、头晕、四肢无力、手颤等中毒症状,特别是对心脏病、高血压患者危害更大。长期食用则有可能导致染色体畸变,会诱发恶性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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