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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要闻
“跟政府作对就是恶”吗?
添加时间: 2010-10-16 19:57:57 来源: 作者:安徽律师频道 点击数:1967    字号:

日前有媒体报道,重庆市江津区委书记王银峰以“影响政府办公楼的风水”为由,要求当地一个合法楼盘“水映康城”项目停建。在第一财经日报掌握的录音中,被疑为王银峰的官员竟称:“你知道重庆为什么打击黑恶势力不?你知道什么叫恶不?跟政府作对就是恶!”(《第一财经日报》10月15日报道)

把“恶”定义为“跟政府作对”,不免让人为之错愕,如果这确为一位地方一把手所言,就更让人惊悚不已了。

其实,绝大多数情况下,普通民众哪敢无缘无故地“跟政府作对”。大量事实表明,跟一些违法滥权地方政府或官员“作对”的下场往往很不妙。

“跟政府作对就是恶”吗?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当下,“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正在成为共识,只有一个自信的政府,才会主动提出让人民批评、监督。而这正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善政。

“跟政府作对就是恶”,至少折射出这么几个问题:

一是不知宪法和法律为何物,以权自恃,蔑视、践踏公民权利;二是执政理念异化,老子天下第一,认为本官就是政府;三是不信苍生信“风水”,刚愎自用,以土霸王自居。一句话,其中透出的是,权力的极度傲慢与病态般的张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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