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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
添加时间: 2015-4-30 9:52:09 来源:房山法院 作者:安徽律师频道 点击数:834 字号: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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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律规则,维护法庭的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许可。 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一)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三)不得发言、提问; (四)不得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新闻记者旁听应遵守本规则,未经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许可,不得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和摄影。 [10:1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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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下面核对双方当事人身份。 [10: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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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尚某,女,1950年7月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 [被告]:王某,女,住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 [被告委托代理人]:张某,北京市智远律师事务所律师。 [10:1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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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员]:双方对对方出庭人员是否有异议? [原告]:没有异议。 [被告]:没有异议。 [10:1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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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员]: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尚某诉被告王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现在开庭。本案适用简易程序,由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冯永良独任审判,由本院书记员于淼担任本庭记录。如果你们认为审理本案的审判员,担任法庭记录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案的公正处理,可以提出理由申请回避。双方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不申请回避。 [被告]:不申请回避。 [10:1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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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双方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有权提出反诉,双方当事人都有最后陈述的权利。同时规定,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程序,服从法庭的指挥,在庭审过程中不得中途退庭,原告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中途退庭缺席判决。当事人有责任提供证据,如不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 [审判员]:双方当事人听清了吗? [原告]:听清了。 [被告]:听清了。 [10:16: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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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员]:下面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陈述案件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 [原告]:宣读起诉书(略)。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将存放在原告处的所有物件立即搬出该房屋。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审判员]:原告,你诉讼请求第一项物件包括什么东西? [原告]:该房屋内的东西(动产),除厨房、卫生间的固定物(橱柜等基础件)不能搬外,其他都可以搬走。 [审判员]:原告,对起诉的内容是否还有变更或者补充? [原告]:没有。 [10:3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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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播]:审判员:被告针对原告的起诉进行答辩。 被告: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及主张。本案争议房屋是原告及被告的丈夫、原告20年前走失的女儿三人的补偿。另外,是原有房屋财产的补偿。包括地上物和宅基地。原告在20多年前与其丈夫离婚,没有得到任何财产。房屋在拆迁时是这样的情况取得的财产。具体的财产分割上双方没有明确。我们认为该争议房屋存在共有性,本案从事实上不是排除妨害。该房屋形成共有成分,应先进行确权,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应驳回原告的诉讼主张及诉讼请求。 [11:1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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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员]:原告向法庭提交支持你诉讼请求的证据。 [原告]:1、2010年11月回迁安置房认购协议,证明我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 [11:1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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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员]:以上证据出示给被告,请被告质证。 [被告]:从证据形式看,该证据是复印件,没有与原件进行核对,现在无法质证。 [审判员]:原告,该协议原件是否可以提交? [原告]:可以提交。 [审判员]:二份回迁安置房认购协议,内容、编号均一致,只是第3页认购人签字不一样,你名下的手印是你按的吗? [原告]:不是,委托人是朱某某,当时我在住院。 [审判员]:为什么给了二份? [原告]:不知道。 [11:5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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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员]:出示给被告,被告发表质证意见。 [被告]:对该认购协议真实性与原件一致,真实性没有异议。原告主张的证据目的不同意。原告主张该房屋由其个人独有是不正确的。凭该协议书不能说明问题。协议书本身是购房意向,最终以房产证登记为准。补偿协议涉及三个人,涉及财产包括地上物及宅基地补偿款,是朱志忠个人财产。 [被告]:签字的时候我也在场,原告当时就在现场。原告是净身出户,当时是一个院子,是兄弟二人分的,老二不要,朱某某是老大,所以原告的户口与我们在一起。是朱某某一个人签字的。原告陈述其委托朱某某和其住院的事实不认可。原告没有委托,当时也没有住院。 [审判员]:原告是否还有其他证据向法庭提交? [原告]:暂时没有。 [11:54: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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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员]:经核实原告提交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当庭退还原告提交的证据原件。 [原告]:收到了。 [审判员]:被告是否有证据向法庭提交? [被告]:暂时没有。所有证据均需查询档案,当事人没有能力。庭后申请法庭调取相关证据。 [审判员]:被告,也委托代理人且是律师,本案案由是排除妨害,关于分家析产或继承,与本案不是同一法律关系,可另行主张。 [被告]:听清了。 [审判员]:原告,你与被告是什么关系? [原告]:婆媳关系。 [审判员]:被告,属实吗? [被告]:属实。 [11:5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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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员]:你起诉书称2010年11月X日基于拆迁取得涉案房屋,朱某某是谁? [原告]:是我的大儿子。 [审判员]:拆迁给了几套房屋? [原告]:二套房屋。涉案房屋及另一套房屋。 [审判员]:被告,属实吗? [被告]:属实。 [11:5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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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员]:拆迁方何时将房屋交付给你们的? [原告]:2010年11月X日给的钥匙,之后装修就入住了。 [审判员]:涉案房屋谁装修的? [原告]:朱某某与被告装修的。 [审判员]:装修完之后谁住的? [原告]:被告他们居住到2012年5月。 [审判员]:什么原因搬出去的? [原告]:他们外出做生意搬出的,我才搬进去的,一直居住至今。 [审判员]:被告,原告陈述属实吗? [被告]:属实。 [11:5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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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员]:现在你起诉要求被告将存放涉案房屋中的物件搬出,因为什么原因? [原告]:我体弱多病、生活困难,要将房屋出租。 [审判员]:你与本案被告是否有矛盾? [原告]:没有。 [审判员]:被告,你与朱某某是夫妻关系是吗? [被告]:是。 [审判员]:何时登记结婚? [被告]:2009年11月。 [审判员]:朱某某2014年3月13日去世是吗? [被告]:是。 [审判员]:在涉案房屋中有你存放的什么物品? [被告]:我的衣服、床。我不能搬走。 [审判员]:你认可该房屋内有你什么东西? [被告]:里面所有的家用电器、柜子、床、还有我的衣服。 [审判员]:原告,属实吗? [原告]:属实。但是他们将我的洗衣机、电冰箱、电视柜拉走了。 [11:58: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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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员]:原告,属于你的财产有什么? [原告]:我什么都不要。要被告将室内想要的都拉走。 [审判员]:你要将房屋出租还是出卖? [原告]:现在出租,房产证下来之后出卖。 [审判员]:被告,你与原告之间有矛盾吗? [被告]:有。 [审判员]:什么矛盾? [被告]:就是一般矛盾。 [审判员]:另一套房屋已经卖了是吗? [被告]:是。 [审判员]:何时卖的? [被告]:2010年10月份,签订认购房协议之后。 [审判员]:认购房协议登记的是谁? [被告]:朱某某。 [11:5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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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员]:原告,你认可涉案房屋装修及室内添置的生活用品、家电是被告添置的是吗?101室房屋属于你的财产是什么? [原告]:被告卖掉我什么东西应该给我留下什么东西。共分了二套房屋,被告他们又买了我二儿子的房屋。他们做生意又将他们买的房屋卖了,里面的东西是我购买的。 [审判员]:你们拆迁分了二套,被告夫妻又购买了你二儿子一套房屋是吗? [原告]:是,一个一居室,40平米。 [审判员]:被告,属实吗? [被告]:属实。 [审判员]:现在一居室什么状况? [被告]:已经卖了。201室我是卖了,我们的回迁房是用钱买的,如果不卖我们买不起。原告生病花费12万元都是我们出的钱。 [审判员]:将房屋卖掉之后是否购买了其他房屋? [被告]:没有,做生意赔了。 [审判员]:双方对事实部分是否还有补充? [原告]:我看病没有花被告他们这么多钱,我有记录。 [被告]:没有。 [12:0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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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员]:法庭调查结束,下面开始法庭辩论,请双方当事人发表辩论意见。 [原告]:2009年3月6日拆迁搬走的,2010年11月X日签订认购房协议,当时钱和房都已经分清了。坚持诉讼请求。 [被告]:坚持答辩意见,所有权有争议,房屋装修、家具都是我们购买的,回迁款项是我们交的。原告起诉排除妨害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 [审判员]:原告,房屋是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原告]:现在还没有下来,去年登记了。可以取得房产证。 [审判员]:被告,属实吗? [被告]:属实,可以取得所有权证,目前为止没有取得。 [12:0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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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员]:被告有其他住所吗? [被告]:没有。带着二个孩子租房居住。一个女孩13岁,一个男孩4岁。租了一间平房,面积10余平方米。 [审判员]:原告,属实吗? [原告]:不清楚。他们一直在外租房居住,没有和我一起生活。 [审判员]:双方是否还有新的辩论意见? [原告]:没有。 [被告]:没有。 [12:0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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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员]:法庭辩论结束,下面由双方当事人作最后陈述。 [原告]:坚持诉讼请求。 [被告]:坚持答辩及辩论意见。 [12: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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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员]:鉴于双方分歧较大,本庭不再做调解工作。本庭不当庭宣判,宣判时间另定。本庭笔录不当庭宣读,5日内可以查阅,下面休庭。(敲击法槌) [12:03: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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