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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化市人民法院诚信执法受质疑
添加时间: 2010-11-27 14:32:00 来源: 作者:安徽律师频道 点击数:3317    字号:

(被处罚限期拆迁的房屋与生活必须用房截然不同)


大安乐村官非法建豪宅,被行政机关责令限期拆除,并告知提出行政复议和起诉期限,村官既没行政复议,又没有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处罚决定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行政机关向遵化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遵化市人民法院混淆了被处罚的房屋与生活必须用房的概念,不敢强制执行。河北省电视台曝光后,举报人找到蔺文财,蔺文财与遵化市人民法院协商未果。
2010年11月22日,遵化市人民法院下发通知,通知举报人本月26日上午九点在遵化市人民法院七楼审判委员会会议室召开听证会,请届时准备参加并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可以聘请律师作为代理人参加听证(见法院盖章的书面通知)。
2010年11月26日上午8点40分,举报人与委托代理人蔺文财准时到达遵化市人民法院,没有见到一个法官,只见到法警帮执法官搪塞,导致举报人跪在法院门口求助青天,并质疑遵化市人民法院的诚信执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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