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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
正在开庭-- 女子被指杀害亲子 丈夫被控帮毁证据
添加时间: 2015-5-13 20:58:08 来源:二中院 作者:安徽律师频道 点击数:574    字号:

 

 

2493668 · [书记员]:法庭审理过程中,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以下纪律,  
(一)服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礼仪;  
(二)不得鼓掌、喧哗、哄闹、随意走动;  
(三)不得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庭审情况,但经人民法院许可的新闻记者除外;  
(四)旁听人员不得发言、提问;  
(五)不得实施其他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09:52:32]
 

2493671 ·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全体请坐。  
    报告审判长,被告人已提到候审,双方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均已到庭,诉讼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09:53:53]
 

2493687 · [审判长]:传被告人贾某、王某到庭。
[审判长]:(敲法槌)现在开庭。
[审判长]:被告人贾某,你还有其他名字吗?
[贾某]:没有。
[审判长]:你的出生日期?
[贾某]:1989年4月16日。
[审判长]:民族?出生地?
[贾某]:汉族,甘肃。
[审判长]:文化程度?职业?
[贾某]:高中文化,无职业。
[审判长]:户籍所在地?住址?
[贾某]:户籍所在地是河北省邯郸市某村。
[审判长]:在北京的暂住地是?
[贾某]:大兴某地。
[审判长]:以前是否受过法律处分? 
[贾某]:没有。
[审判长]:这次你因为涉嫌什么犯罪?
[贾某]:涉嫌故意杀人。
[审判长]:什么时间被羁押?
[贾某]:2014年10月17日。
[审判长]:什么时间被逮捕?
[贾某]:2014年11月21日。 
[审判长]: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的起诉书副本你收到了吗?
[贾某]:收到了。
[审判长]:是什么时间收到的?
[贾某]:两个月前。
[审判长]:被告人王某,你还有其他名字吗?
[王某]:没有。
[审判长]:你的出生日期?
[王某]:1989年12月10日。
[审判长]:民族?出生地?
[王某]:汉族,出生地是黑龙江。
[审判长]:文化程度?职业?
[王某]:初中文化,无职业。
[审判长]:户籍所在地?住址?
[王某]:户籍所在地是黑龙江省某地。
[审判长]:在北京的暂住地?
[王某]:大兴。
[审判长]:以前是否受过法律处分? 
[王某]:2009年7月6日因犯盗窃罪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审判长]:这次你因为涉嫌什么犯罪?
[王某]:涉嫌犯帮助毁灭证据罪、包庇罪。
[审判长]:什么时间被羁押?
[王某]:2014年10月17日。
[审判长]:什么时间被逮捕?
[王某]:2014年11月21日。 
[审判长]: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的起诉书副本你收到了吗?
[王某]:收到了。
[审判长]:是什么时间收到的?
[王某]:记不清了。
[审判长]:是此次开庭十天之前吗?
[王某]:是的。
[09:58:47]
 

2493694 · [审判长]: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贾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告人王某犯帮助毁灭证据罪、包庇罪一案。
[审判长]:现在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名单:
本案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审判员唐季怡担任审判长,会同代理审判员黄岩、人民陪审员郭瑛组成合议庭,本院书记员钱芳担任法庭记录。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派代理检察员王巍出庭支持公诉。
受被告人贾某近亲属的委托,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律师孙爱文出庭为被告人贾某辩护。
受被告人王某的委托,北京市京广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磊出庭为被告人王某辩护。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当事人、辩护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即,如果认为本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处理的,有权申请上述人员回避。
[审判长]:被告人贾某,你申请上述人员回避吗?
[贾某]:不申请。
[审判长]:被告人王某,你申请上述人员回避吗?
[王某]:不申请。
[审判长]:贾某的辩护人是否申请上述人员回避?
[贾某辩护人]:不申请。
[审判长]:王某的辩护人是否申请上述人员回避?
[王某辩护人]:不申请。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被告人享有辩护的权利,除辩护人为你辩护外,你也有权为自己辩护。
[审判长]:被告人贾某你听清了吗?
[贾某]:听清了。
[审判长]:被告人王某你听清了吗?
[王某]:听清了。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和辩护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
[审判长]:被告人贾某你听清了吗?
[贾某]:听清了。
[审判长]:被告人王某你听清了吗?
[王某]:听清了。
[审判长]:贾某的辩护人听清了吗?
[贾某辩护人]:听清了。
[审判长]:王某的辩护人听清了吗?
[王某辩护人]:听清了。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法庭辩论结束后,被告人有作最后陈述的权利。
[审判长]:被告人贾某你听清了吗?
[贾某]:听清了。
[审判长]:被告人王某你听清了吗?
[王某]:听清了。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及其辩护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审判长]:被告人贾某有无以上申请?
[贾某]:不申请。
[审判长]:被告人王某有无以上申请?
[王某]:不申请。
[审判长]:贾某的辩护人有无以上申请?
[贾某辩护人]:不申请。
[审判长]:王某的辩护人有无以上申请?
[王某辩护人]:不申请。
[10:01:59]
 

2493696 · [审判长]:现在开始法庭调查。
[审判长]: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10:02:18]
 

2493705 · [公诉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书。
    京二分检未检刑诉〔2015〕3号。
    被告人贾某,女,1989年4月16日出生,现年25岁,身份证号码略,汉族,河北省人,高中文化程度,无职业,住河北省邯郸市某地。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14年10月17日被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于同年11月21日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
被告人王某,男,1989年12月10日出生,现年25岁,身份证号码略,汉族,黑龙江省人,初中文化程度,无职业,住黑龙江省某地。因犯盗窃罪,于2009年7月6日于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因涉嫌包庇罪,于2014年10月17日被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于同年11月21日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
    本案由北京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贾某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告人王某涉嫌包庇罪,于2015年1月20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同年1月22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其间,因案情重大、复杂,依法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半个月。
[经依法审查查明]:
被告人贾某于2014年10月11日7时许,在北京市大兴区其暂住地内,因被其子王某发出声音吵醒而气愤至极,将王某摔在地上致其颅骨骨折,为制止王某的哭声,被告人贾某又用手猛掐王的颈部后将塑料袋套在其头上并用棉被压盖,导致王某机械性窒息死亡。当晚,被告人王某伙同被告人贾某驾车将王某尸体埋至河北省张家口市某村一山坡处。被告人王某在侦查机关向其调查取证时,还故意作假证明包庇被告人贾某。
被告人贾某作案后于2014年10月15日到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主动投案,被告人王某于2014年10月16日被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查获归案。
认定上述犯罪事实的证据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查、检查笔录、视听资料及被告人供述与辩解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贾某、王某无视国家法律,被告人贾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犯罪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大;被告人王某帮助贾某毁灭证据,情节严重,且明知贾某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包庇。被告人贾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被告人王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二款、第三百一十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被告人贾某的刑事责任,以帮助毁灭证据罪、包庇罪追究被告人王某的刑事责任。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  致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检察员    王巍
2015年3月2日
[10:05:42]
 

2493710 · [审判长]:被告人贾某,公诉人刚才宣读的起诉书内容与你收到的起诉书副本内容是否一致?
[贾某]:一致。
[审判长]:被告人王某,公诉人刚才宣读的起诉书内容与你收到的起诉书副本内容是否一致?
[王某]:一致。
[审判长]:请法警将被告人王某带出法庭候审。
[10:06:59]
 

2493725 · [审判长]:被告人贾某,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属实吗?
[贾某]:属实,但是确实没有故意。
[审判长]:被告人可以坐下。
[审判长]:请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讯问。
[公诉人]:你与王小某是什么关系?
[贾某]:他是我儿子。
[公诉人]:还有其他孩子吗?
[贾某]:还有一个女儿。
[公诉人]:你与王小某一直一起生活吗?
[贾某]:从出生到四五个月没有一起生活,之后就在一起生活了。
[公诉人]:你对两个孩子有差别吗?
[贾某]:没有。
[10:11:27]
 

2493735 · [公诉人]:你与王小某的孩子的关系。
[贾某]:很好。
[公诉人]:你与王某的关系?
[贾某]:不好,我怀孕的时候就老打架,因为生活琐事老是争吵。
[公诉人]:案发前你们有收入来源吗?
[贾某]:没有。案发前把车卖了,我不知卖了多少钱,但是我手里留了两万元。
[10:13:55]
 

2493748 · [公诉人]:你讲一下案发经过?
[贾某]:2014年10月11日.那天王某晚上回来,有11点多,我俩打架,不让他进门,我用家里的锤子打了王某,他就离开家了。之后我就和女儿一起睡在大床上,儿子单独睡在小床上。第二天早上,我和女儿一起睡,我听到有玩玩具的声音。我看他的时候,他的表情很惊讶,我突然很生气,就过去按他的肩膀,把他摔在地上。他的头着地,躺在地上瞪着我哭。我不想让他哭,我很生气。我没控制好情绪。我不想让他哭,就用一个手掐他脖子,掐了多长时间记不清楚了。他用手弄我的手,我松开他,但是他还是哭,我就又掐了多次。后来他就不哭了,但是呼吸急促。在电脑桌旁边,有两个袋子,我就把一个透明塑料袋套在他的脑袋上,就是觉得他特别吵,接受不了。后来他还是哭,我就拿小棉被放在他的头上,我就上床睡觉了。
[公诉人]:你当时怎么想的?
[贾某]:他玩玩具时我很生气,当时没有怎么想,就是很生气。
[10:25:57]
 

2493757 · [公诉人]:上床睡觉后,又过多久你去看了孩子?
[贾某]:就一小会,因为我没有睡着。电话铃响了,幼儿园让女儿去上幼儿园。挂了电话后,我就习惯性的看了一眼孩子的床,他不在床上,当时我就懵了。他当时躺在地上,盖着被子,不动了。我就摇他,喊他,对着他的嘴吹起。后来我打了120,说没有车,又打了999,说没有专业的儿童医生。我就又给他做人工呼吸。后来听楼道里有人喊出人命了,死人了。之间我没有求救。当时我没有手机,因为打架的时候摔了,我就给王某发qq,告诉他儿子没气了。后来我就穿衣服,带着女儿下楼了,王某回来了,直接上楼了。后来我就跟上楼,看到王某跪在地上摇孩子,我说我不是故意的。他责备我,然后就哭,后来问我怎么回事,我就告诉他了经过。我提出报警,打了110,他一把抢过手机,说报警的话什么都没了。你进去了,女儿怎么办,爸妈怎么办。让我听他的。后来没有报警。他让我收拾屋子,在家等他,他说去找一个朋友。十多分钟后,他回来,人没有找到。他说怎么办,我说不知道看,他让我告诉我妈,我说不行,他问我有钱吗,我就给了他200元。
[10:27:55]
 

2493830 · [贾某]:后来我们前后出了门,我带着女儿出门,他走路特别快,说去找车,找个有山的地方,把孩子埋了。我莫名其妙的就到我妈那儿,后来我又去找我的衣服,但是没有找到。我哭了,我妹妹问我怎么回事,我和她说了大概的经过,这时我妈也过来了。我母亲说让我报警,我说王某让我等他,我妈说让他过来,后来打了电话,王某就过来了。我妈问王某怎么办,王某不同意报警,王某让我走,我把女儿留在我妈那。之后我坐王某找来的车,先去银行取钱,然后加油,然后接的女儿,还买了把铁锹,准备把孩子埋了。车是王某开,我不认识路。当天晚上9点08分,我们把孩子埋了。后来我回了我妈那儿,他去哪里我就不知道了。第二天早上十点,我带着女儿和他去了一个小旅馆,住了一晚上。第二天早上,又去了我们租房的地方,一起找了一个地方,我不想再回原来的暂住地。15日我女儿过完生日,把她送到我妈那,后来我妈带着我一起去公安报案。在公安局第一次询问的时候,我很紧张,没有说实话。之后说的一直是实话。 [10:42:24]  

2493835 · [审判长]:贾某的辩护人对被告人有无发问?
[贾某辩护人]:你掐你儿子时,头上戴塑料袋的目的?
[贾某]:就是很生气,没有目的。
[贾某辩护人]:这种结果,是你愿意看到的吗?
[贾某]:不是。我接受不了这个事实。
[贾某辩护人]:为什么那天早上情绪不好?
[贾某]:不知道,确实没控制好。
[贾某辩护人]:孩子死亡后,你打120的目的?
[贾某]:不想让孩子死。
[贾某辩护人]:其他抢救方式?
[贾某]:人工呼吸。
[贾某辩护人]:婚后与丈夫关系?
[贾某]:经常打架,开始是斗嘴,后来动手,再后来就用工具,他还买了刀回来。曾经有一次,我们打架,他用刀砍了自己的胳膊。之后我打架也动刀、用汽油,情绪不稳定了。
[贾某辩护人]:你是怎么归案的?
[贾某]:自己去派出所。
[10:44:33]
 

2493838 · [审判长]:王某的辩护人对被告人有无发问?
[王某辩护人]:第二次公安机关问话在哪?
[贾某]:派出所审讯室。
[王某辩护人]:为什么与第一次问话内容一致?
[贾某]:开始头脑不清,后来进来是为了我儿子赎罪的,就如实说了。
[王某辩护人]:你们闹过离婚?
[贾某]:是的,在怀孕的时候我们闹过离婚,因为打架,他进过公安局三次。
[王某辩护人]:你妈对你们婚姻的态度?
[贾某]:不同意我们离婚。
[王某辩护人]:你恨王某吗?
[贾某]:不恨,因为他特别喜欢儿子。
[王某辩护人]:结婚后,生活后的变化?
[贾某]:很压抑。
[王某辩护人]:杀死儿子的详细过程与你母亲说了吗?
[贾某]:没有,她身体不好。我与我妹妹说的也是大概,具体说什么记不清了。
[王某辩护人]:你与王某说孩子怎么死的?
[贾某]:说了,我就说到套塑料袋。他责备我,我就没再说。
[王某辩护人]:你能确定当时和王某怎么说的?
[贾某]:我就说到套塑料袋。他责备我,我就没再说。但是他不相信我。
[10:46:23]
 

2493842 · [黄法官]:女儿多大?
[贾某]:比儿子打两岁。
[黄法官]:平时对孩子有体罚吗?
[贾某]:有。儿子刚接过来时,我经常打他。后来就没有了。有时不听话的时候,我也会打他,但是我会后悔。
[10:47:09]
 

2493844 · [黄法官]:对两个孩子,哪个更好一些?
[贾某]:我更心疼我的女儿。
[10:47:30]
 

2493850 · [黄法官]:与双方的父母关系?
[贾某]:不好。之前我对他的父母很好,后来有一次,他们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将孩子抱走,后来送回来的。
[黄法官]:平时周末王小某几点起床?
[贾某]:5点。
[黄法官]:案发当天,几点起?
[贾某]:将近8点。
[黄法官]:当时摔在地上时,是头部着地?
[贾某]:可能是。
[黄法官]:有外伤吗?
[贾某]:没注意。
[10:51:02]
 

2493857 · [黄法官]:被子的特征?
[贾某]:红色的。
[黄法官]:当时打了几次求助电话?
[贾某]:120一次,999一次。
[黄法官]:打过110吗?
[贾某]:王某来之后,打过,没接通。
[黄法官]:事发时,你女儿醒了吗?
[贾某]:我给做人工呼吸时,女儿醒了。说妈妈你按弟弟干吗?她看我头发动,还笑。
[黄法官]:事发前,王小某有外伤吗?
[贾某]:没注意。
[审判长]:被告人贾某你有无揭发检举他人犯罪的情况?有无坦白自己其他犯罪的情况?
[贾某]:没有。
[审判长]:法警将被告人贾某带出法庭候审,提被告人王某到庭。
[10:54:01]
 

2493883 · [审判长]:被告人王某,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属实吗?
[王某]:不清楚。
[审判长]:被告人可以坐下。
[审判长]:请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讯问。
[公诉人]:与王小某的关系?
[王某]:父子关系。
[公诉人]:怎么知道死亡的?
[王某]:我当时在网吧。贾某给我发了qq。我当时打开电脑,看到QQ有消息,内容是贾某给我发的,说“我不想和你过了,儿子没气了,你赶紧回家”。
[公诉人]:为什么去网吧?
[王某]:前一天晚上回家,我与贾某吵架,他不让我在家住。我就走着去了网吧(离家几公里)。当时听到孩子没气的消息,我赶紧打车回家。走到暂住地楼下的时候,看到贾某和女儿往外走,我没理她,上了楼。我看见儿子在地上,我给他做了人工呼吸,但是没反应。我就抱着孩子哭,这时贾某就进门了。我问他经过,他和我说早上7点多,听到孩子拽塑料袋响。8点时,幼儿园老师让贾某送女儿上学,这时看到孩子脸上有塑料袋和小被子。后来贾某抱着孩子一起哭。她问我老家孩子意外死亡怎么办,我说找个没人的地方埋了。当时贾某没提过报警,我不知道她是否报警。
[11:06:21]
 

2493893 · [王某]:她说是意外的时候,我也没想过要报警。她让我借车,她一直哭。我说能借到车。我找到市场认识的朋友借的长安货车,我和朋友说是借车拉东西。当时贾某去了她妈妈那里,当时她妹妹也在。贾某和他们提到了孩子死亡的事情,她说是意外,过两年再生一个。我丈母娘问我,孩子出意外的话,按照习俗怎么处理。这期间没有人报警。之后回家抱上孩子,贾某下载一个导航,到了河北一个地方,上了京藏高速,我开的车。当时是晚上了,我们途径了一个地方,就下车了,我们用买来的铁锹,把孩子埋了。当时买的铁锹是在五金店买的,我辨认过地点。当时是我挖的坑,把孩子埋的。在车上时,贾某的家人打电话问过我们回来没有。第二天我还的车,铁锹在车上放着。回来后,我去网吧了。再次见面后,我去了贾某母亲家里,见了女儿。贾某说不想回暂住地了,在找房的过程中,我们在旅店住了一晚。在贾某投案之前,我们的关系不好,我不爱搭理她,天天在家喝酒。她投案那天,说她不想在家带着。让我去买衣服,买完衣服后,贾某让我赶紧回家,我就打车回的家。但是贾某和女儿都不在家。我给她老弟打电话,她老弟说他们刚走。后来派出所给我打电话,我不了解孩子怎么死的。 [11:15:41]  

2493894 · [审判长]:王某的辩护人对被告人有无发问?
[王某辩护人]:事发当天下午,借车后谁在超市?
[王某]:我就看到贾某了,我待了两分钟就走了。
[审判长]:贾某的辩护人对被告人有无发问?
[贾某辩护人]:你与贾某的关系?
[王某]:不好,打架。
[贾辩]:她打架的时候,情绪怎么样?
[王某]:嗓门大,天不怕地不怕。案发头一天晚上,我回家,她把我轰出去了。
[贾辩]:女儿谁在管?
[王某]:听说是丈母娘带走了。
[贾辩]:作为被害人亲属,你能谅解贾某的行为吗?
[王某]:可以。要求法庭从轻处罚。
[11:16:31]
 

2493895 · [审判长]:被告人王某你有无揭发检举他人犯罪的情况?有无坦白自己其他犯罪的情况?
[王某]:没有。
[审判长]:请法警提被告人贾某到庭。
[11:16:49]
 

2493909 · [审判长]:现在由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首先由公诉人向法庭提供证据。
[公诉人]:宣读贾某供述节录与辨认笔录。证明案发过程及辨认案发现场及被子、塑料袋等物证过程。
[审判长]:被告人对以上证据有何意见?
[贾某]:没意见。
[王某]:经过不一致。
[审判长]:辩护人对以上证据有何意见?
[贾某辩护人]:没意见。
[王某辩护人]:没意见,要求宣读辨认笔录。
[审判长]:之后在举证时再出示。
[王某辩护人]:好的。
[11:24:17]
 

2493911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出示。
[公诉人]:宣读王某供述节录与辨认笔录。
[审判长]:被告人对以上证据有何意见?
[贾某]:没意见。
[王某]:没意见。
[审判长]:辩护人对以上证据有何意见?
[贾某辩护人]:没意见。
[王某辩护人]:没意见。
[11:26:31]
 

2493912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出示。
[公诉人]:宣读贾某妹妹的证言节录。
[审判长]:被告人对以上证据有何意见?
[贾某]:没意见。
[王某]:我没见过她妹妹,没有说过任何话。
[审判长]:辩护人对以上证据有何意见?
[贾某辩护人]:没意见。
[王某辩护人]:之后举证时再提供。
[11:27:12]
 

2493913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出示。
[公诉人]:宣读贾某母亲的证言节录。
[审判长]:被告人对以上证据有何意见?
[贾某]:没意见。
[王某]:我送贾某时,没有见过贾某母亲的面。
[审判长]:辩护人对以上证据有何意见?
[贾某辩护人]:没意见。
[王某辩护人]:陈述的事实与第一次讯问笔录不一致。与贾某说的没有告诉他妈也不一致。
[11:29:39]
 

2493915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出示。
[公诉人]:宣读王某母亲的证言节录。
[审判长]:被告人对以上证据有何意见?
[贾某]:自从他们把我儿子带走后,我没再和他们来往。但王某带儿子去见过他们。
[王某]:没意见。
[审判长]:辩护人对以上证据有何意见?
[贾某辩护人]:没意见。
[王某辩护人]:没意见。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出示。
[公诉人]:宣读王某借车的朋友的证言节录。
[审判长]:被告人对以上证据有何意见?
[贾某]:没意见。
[王某]:没意见。
[审判长]:辩护人对以上证据有何意见?
[贾某辩护人]:没意见。
[王某辩护人]:没意见。
[11:33:07]
 

2493916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出示。
[公诉人]:宣读五金店孙某的证言节录,证明王某买铁锹情况。
[审判长]:被告人对以上证据有何意见?
[贾某]:没意见。
[王某]:没意见。
[审判长]:辩护人对以上证据有何意见?
[贾某辩护人]:没意见。
[王某辩护人]:没意见。
[11:33:28]
 

2493917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出示。
[公诉人]:宣读网吧马某的证言节录,证明王某去网吧情况。
[审判长]:被告人对以上证据有何意见?
[贾某]:没意见。
[王某]:没意见。
[审判长]:辩护人对以上证据有何意见?
[贾某辩护人]:没意见。
[王某辩护人]:没意见。
[11:33:40]
 

2493918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出示。
[公诉人]:宣读二被告人租房的房东杨某等人的证言节录。
[审判长]:被告人对以上证据有何意见?
[贾某]:没意见。
[王某]:没意见。
[审判长]:辩护人对以上证据有何意见?
[贾某辩护人]:没意见。
[王某辩护人]:没意见。
[11:35:13]
 

2493923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出示。
[公诉人]:宣读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出示现场勘验照片。
[审判长]:被告人对以上证据有何意见?
[贾某]:没意见。
[王某]:没意见。
[审判长]:辩护人对以上证据有何意见?
[贾某辩护人]:没意见。
[王某辩护人]:没意见。
[11:40:17]
 

2493924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出示。
[公诉人]:宣读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法医物证鉴定书,电子物证检验报告。
[审判长]:被告人对以上证据有何意见?
[贾某]:没意见。
[王某]:没意见。
[审判长]:辩护人对以上证据有何意见?
[贾某辩护人]:没意见。
[王某辩护人]:没意见。
[11:40:26]
 

2493926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出示。
[公诉人]:出示物证、书证。受案登记表;贾某、王某到案经过;破案报告;立案决定书、传唤证、拘留证、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逮捕证;犯罪嫌疑人贾某、王某户籍信息、网上比对工作记录、证明、刑事判决书;被害人王小某出生证明存根、死亡证明书、火化通知书;手机短信截图照片;手机通话清单;工作说明;接警记录;四份工作说明;调取证据清单;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
[审判长]:被告人对以上证据有何意见?
[贾某]:关于拨打的急救电话,我拨打的是120999;另我确实听到有人说“死人了,出人命了”。其他的没意见。
[王某]:关于手机的扣押,我当时没有签字。其他的没意见。
[审判长]:辩护人对以上证据有何意见?
[贾某辩护人]:听从贾某的没意见。另外关于贾某听到有人说“死人了,出人命了”可能是贾某存在幻听,精神状态有问题。
[王某辩护人]:没意见。
[审判长]:白色的手机是谁的?
[贾某]:是我的。
[审判长]:扣押的秋衣、秋裤、鞋、袜子是谁的?
[贾某]:应该是王小某的。
[公诉人]:经查,手机是贾某的,所以均是由贾某签字。
[11:59:06]
 

2493946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出示。
[公诉人]:当庭播放贾某辨认案发地点的录像、事发后贾某拨打120录音,王某在网吧上网的监控录像,王某辨认埋尸地点录像。
[审判长]:被告人对以上证据有何意见?
[贾某]:没意见。
[王某]:没意见。
[审判长]:辩护人对以上证据有何意见?
[贾某辩护人]:没意见。
[王某辩护人]:没意见。
[12:16:15]
 

2493947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出示。
[公诉人]:本案全部证据已经出示完毕。
[12:25:34]
 

2493948 · [审判长]:被告人贾某你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供?
[贾某]:没有。
[审判长]:贾某的辩护人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供?
[贾某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被告人王某你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供?
[王某]:没有。
[审判长]:王某的辩护人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供?
[王某辩护人]:有。贾某在2014年10月16日,询问笔录第三页。
[审判长]:双方对询问笔录有异议吗?
[王某、贾某、贾某辩护人]:没意见。
[公诉人]:以当庭所作供述为准。
[审判长]:还有证据要提供吗?
[王某辩护人]:贾某在2014年10月16日,第一次询问笔录第二页及下一页。证明贾某没有详细解说过案发过程。
[审判长]:双方对询问笔录有异议吗?
[王某、贾某、贾某辩护人]:没意见。
[审判长]:还有证据要提供吗?
[王某辩护人]:贾某母亲的第一次证言与第二次的证言内容不一致,我认为第二次的证言不真实,及通过贾某母亲的证言可知,贾某一直在说谎。
[审判长]:对贾某母亲的证言有意见吗?
[贾某]:这是我母亲自己说的,我没有意见。
[王某]:没有。
[贾某辩护人]:没有。
[公诉人]:证言细节符合转述的情况,而且不能推断出贾某没有讲实话。
[审判长]:被告人贾某,是否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 
[贾某]:不申请。
[审判长]:被告人王某是否有上述申请?
[王某]:不申请。
[审判长]:贾某的辩护人有无上述申请?
[贾某辩护人]:有,要求对贾某的精神状况进行鉴定,庭前我们向检察机关提过,庭审前没有向法院提过。
[审判长]:王某的辩护人有无上述申请?
[王某辩护人]:不申请。
[12:26:48]
 

2493949 · [审判长]:被告人贾某是否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
[贾某]:不申请。
[审判长]:被告人王某是否申请?
[王某]:不申请。
[审判长]:贾某的辩护人是否申请?
[贾某辩护人]:不申请。
[审判长]:王某的辩护人是否申请?
[王某辩护人]:不申请。
[审判长]:公诉人是否申请?
[公诉人]:不申请。
[审判长]:关于对贾某精神状态的鉴定,庭后合议决定。
[12:30:53]
 

2493950 ·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下面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12:31:13]  

2493951 · [公诉人]:本案判决清楚,认定事实充分,出示了相关证据且进行了质证,证据能相互印证,证明犯罪事实清楚,认定事实证据充分。贾某在主观上具有放任的心态,客观上导致被害人死亡。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王某明知贾某犯罪,而包庇和毁灭证据,情节严重,应当以帮助毁灭证据罪、包庇罪追究刑事责任。孩子虽然是家庭的一份子,但是有受法律保护的权利。贾某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具有自首情节。 [12:41:54]  

2493952 · [审判长]:现在由被告人贾某自行辩护。
[贾某]:头天晚上虽然和王某发生矛盾,但是我没有拿孩子出气。我没有故意。只是有的时候会莫名其妙的烦躁。
[审判长]:请贾某的辩护人发表辩论意见。
[贾某辩护人]:1、起诉书指控主要犯罪事实不持异议,但我们认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虎毒不食子,贾某爱孩子,没有剥夺孩子生命的主观故意和动机。死亡是她不愿意看到的结果,或是他希望或放任追求的结果。因此不具备故意杀人的构成要件。2、有减轻、从轻的法定情节。贾某是主动投案自首,在发现孩子没有气后,积极施救,拨打120、999,自己采取人工呼吸,来挽救孩子的生命,死亡的结果不是他愿意看到的。3、贾某时初犯、偶犯,属于激情犯罪,当庭悔罪态度好。另外贾某有立功情节,公诉机关的证据显示,侦查机关的报告记载,王某被抓获是基于贾某提供的线索。如果王某构成犯罪,那贾某就是立功。通过现有证据及庭审,贾某的精神状况出现了障碍,案发时控制能力下降,出现了幻听的情况。幻听也是属于精神病,为了公正,我们申请对贾某进行司法精神病的鉴定。这是一次偶发事件,现在两个人都在关押,女儿还需要父母的照料,请法庭给贾某重新做人的机会,早日回归社会,对家庭和社会都是有利的。
[12:45:07]
 

2493953 · [审判长]:现在由被告人王某自行辩护。
[王某]:对于公诉人指控的包庇罪,不服。整个过程我都是不知道的。
[12:45:49]
 

2493954 · [审判长]:请王某的辩护人发表辩论意见。
[王某辩护人]:1、公诉机关指控犯罪持异议。孩子在被杀害时,王某是不知道的,是事后听贾某说孩子是误食塑料袋致死的。王某不知道也无法相信贾某故意杀害孩子。2、指控王某做假证不属实。王某已经将全部知道的事情告诉了公安机关,没有隐瞒事实。贾某的前后陈述矛盾,从贾某的妹妹及贾某母亲的证言可说明,贾某没有说实话。而且在当时的紧张情况下,把事发情况如实的告诉王某,是值得怀疑的。因此不能认定王某知道孩子死亡的过程。对于认定王某构成犯罪的话,贾某就能构成立功,所以贾某的陈述是不可信的。3、贾某的妹妹及母亲的证言也前后矛盾,他们并不清楚王某是否知道事发的经过。贾某的母亲听说的孩子的死亡过程也未必真实全面。贾某妹妹、贾某母亲的证词无法证明王某构成包庇。4、关于毁灭证据罪,其没有毁灭证据的故意。他主观认为孩子是死于意外。对案发现场没有进行任何破坏。且到公安机关对事实如实陈述。王某按照习俗,对意外死亡的孩子进行了土葬。
[12:55:21]
 

2493955 · [审判长]:刚才的法庭辩论中,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犯罪的事实、定罪、量刑等发表了意见,本庭均已记录在案。本庭归纳双方争议的焦点:公诉意见认为贾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王某帮助毁灭证据罪、包庇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贾某辩护人认为贾某没有杀人的故意、有立功情节且案发时控制能力下降,应对其从轻减轻处罚。王某及其辩护人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帮助毁灭证据罪、包庇罪不能成立。
[审判长]:公诉人是否同意以上归纳的争议焦点?有无补充?
[13:07:50]
 

2493956 · [公诉人]:贾某的施救行为没有产生效果,不应考虑这一情节。另贾某的精神状态,公安机关并没有找到相关呼喊的人员,由于案发地人员较多,不排除找不到的可能。贾家也没有精神病史。另外王某对于孩子死亡后没有详细询问孩子死因,不符合常青。虽然证人证言没有直接证明王某知道事发经过,但是由于王某阻止报警,可以推断他是知道的。多次陈述存在细节上的差异是很正常的。王某帮助掩埋尸体的行为,符合犯罪构成要件。
[审判长]:被告人是否同意?有无补充?
[贾某]:没有。
[王某]:我听清楚了,但是和起诉书上的事实不一样。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同意?有无补充?
[贾某辩护人]:贾某没有杀人的动机,所以不构成故意杀人罪,也没有杀人的主观故意和间接故意。贾某拨打120,是因为贾某不希望这样的结果发生。且发生结果后,这个行为证明她在积极施救。贾某还有一个从轻的情节,是基于王某对她的谅解。庭前,王某的父亲表示谅解。认为孩子还是需要有人照料。且贾某的母亲也发表了谅解的意见。请法庭对贾某进行减轻处罚。
[王某辩护人]:王某阻止报案的事实是否存在,有疑问,且与构成包庇不存在关联。数次供述前后不一致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头一次询问应该是罪清楚的,印象最深的。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王某实施了犯罪行为。
[13:09:50]
 

2493957 · [王某辩护人]:没有证据证明王某没有向公安机关陈述他所知道的情况。
[贾某辩护人]:如果王某构成犯罪,那么贾某就构成立功。
[审判长]:法庭辩论结束。下面由被告人贾某作最后陈述。
[贾某]:我不是故意的。
[审判长]:被告人王某作最后陈述。
[王某]:我不知道的情况下,造成这样的结果,如果触犯法律,我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13:12:29]
 

2493958 · [审判长]:下面进行庭审小结,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贾某涉嫌犯故意杀人罪、王某涉嫌犯帮助毁灭证据罪、包庇罪一案,经本院公开开庭审理,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听取了诉讼各方的意见及被告人所作的最后陈述,相关意见本院已经均记录在案。合议庭休庭后进行评议,判决结果另行宣告。法庭笔录休庭后交当事人、辩护人阅签。当庭宣读(出示)的相关证据材料,尚未提交的,休庭后移交法庭。将被告人贾某、王某带出法庭。
[审判长]:现在休庭(敲法槌)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退庭。
 请旁听人员退席。
[13: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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