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安徽律师频道_合肥刑事律师,合肥房产律师,合肥交通事故律师在线咨询
站内搜索:
刑事案件
毒品犯罪
抢劫犯罪
职务犯罪
故意杀人
强奸犯罪
其他犯罪
经典案例
通知公告

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南二环路与潜山路交口新城国际C座十一层
联系人:王律师
电话:18756965756
QQ:569740016
毒品犯罪
正在开庭--谋房产向奶奶狠心下毒,无辜男童误喝身亡
添加时间: 2015-4-10 10:57:49 来源:海淀法院 作者:安徽律师频道 点击数:644    字号:
·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入庭。 [10:34:06]  
2474601 · [审判长]:请坐。请执庭法警带被告人到庭。 [10:35:45]  
2474602 · [审判长]:现在核实被告人身份信息。 [10:36:05]  
2474604 · [被告人]:潘某,男,1995年,汉族,出生地北京市,中专文化 户籍地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市某技术学校学生。 [10:37:45]  
2474609 · [审判长]:何时因何被羁押?何时收到起诉书副本?
[被告人]:我于2014年1月7日因故意杀人、过失致人死亡被羁押,2014年2月15日被逮捕,同年4月14日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羁押期限一个月。我于2014年12月30日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
[10:40:03]
 
2474612 · [审判长]:被告人聘请的辩护人的情况?
[辩护人]:齐军栋,北京市中调律师事务所。
[10:40:35]
 
2474621 · [审判长]:现在开庭,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潘某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一案,本法庭由审判员秦硕担任审判长,与本院审判员孙欣及人民陪审员梁铭全组成合议庭,书记员崔爽爽担任法庭记录。被害人郑某某的法定代理人郑先生、许女士及其代理人北京金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楠到庭参加诉讼,北京市中调律师事务所律师齐军栋出庭为你辩护,被告人潘某到庭参加诉讼,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莫非、代理检察员王晶出庭支持公诉,你们是否听清了?
[被告人]:听清了。
[辩护人]:听清了。
[被害人]:听清了。
[被害人代理人]:听清了。
[10:45:07]
 
2474622 ·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及其代理人有权申请回避。你们听明白了吗?
[被告人]:听明白了。
[辩护人]:听明白了。
[被害人]:听明白了。
[被害人代理人]:听明白了。
[10:45:46]
 
2474624 · [审判长]:你们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人]:不申请。
[辩护人]:不申请。
[被害人]:不申请。
[被害人代理人]:不申请。
[10:46:18]
 
2474627 ·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及其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有权进行辩护;被告人还有权作出最后陈述。你们听明白了吗?
[被告人]:听明白了。
[辩护人]:听明白了。
[被害人]:听明白了。
[被害人代理人]:听明白了。
[10:47:05]
 
2474628 ·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及其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提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你们听明白了吗?
[公诉人]:听明白了。
[被告人]:听明白了。
[辩护人]:听明白了。
[被害人]:听明白了。
[被害人代理人]:听明白了。
[10:48:31]
 
2474629 · [审判长]:你们是否申请?
[公诉人]:不申请。
[被告人]:不申请。
[辩护人]:不申请。
[被害人]:不申请。
[被害人代理人]:不申请。
[10:48:43]
 
2474636 · [审判长]: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宣读京海检未刑诉[2014]107号起诉书。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潘某因继承房产问题产生杀害被害人杨某(系被告人潘某奶奶)的想法。2013年7月12日、2013年9月10日,潘某分别在北京某化工技术有限公司、某网络商城购买一瓶500克的亚硝酸钠、一箱杏仁露。后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某小区家中,使用注射器向杏仁露内注射亚硝酸钠。2013年国庆节期间,潘某将该注射过亚硝酸钠的杏仁露一箱赠予其奶奶杨某饮用,欲毒死杨某。杨某饮用一盒后出现身体不适,遂将箱内剩余杏仁露退回潘某家。潘某自行处置若干盒后,将箱内剩余九盒放置在自家卧室。2014年1月5日,周某(被告人潘某母亲)在不知道杏仁露有毒的情况下,将该九盒杏仁露连同外包装纸箱一同扔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其所住小区内垃圾桶中,随即被被害人李女士捡拾,并将其中三盒赠与许某,两盒赠与杨某。李女士饮用其中一盒杏仁露后导致亚硝酸盐中毒,应激性溃疡,经鉴定,李女士身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被害人郑某(男,殁年5岁)饮用其母许某给其的一盒杏仁露后于2014年1月6日死亡,经鉴定,郑某符合亚硝酸盐中毒死亡。本院认为,被告人潘某的行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请依法审判。
[10:51:39]
 
2474637 · [审判长]:被告人对起诉书内容有什么意见?
[被告人]:没有意见。
[审判长]:被告人对起诉书事实和内容是否有意见?
[被告人]:没有。
[10:53:09]
 
2474638 · [审判长]:辩护人和被害人及代理人,你们听清楚了吗?
[被告人]:听清了。
[辩护人]:听清了。
[被害人]:听清了。
[被害人代理人]:听清了。
[10:53:28]
 
2474639 · [审判长]: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跟你们收到的那份一致吗?
[被告人]:一致。
[辩护人]:一致。
[被害人]:一致。
[被害人代理人]:一致。
[10:53:51]
 
2474642 · [审判长]:被告人和被害人及代理人,你们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有异议吗?
[被告人]:没有。
[被害人]:没有。
[被害人代理人]:没有。
[10:55:15]
 
2474648 · [审判长]:下面开始法庭调查。请公诉人向被告人发问。
[公诉人]:现在依法对你进行讯问,你要如实陈述。
[被告人]:好的。
[10:58:26]
 
2474649 · [公诉人]:你和你奶奶有矛盾吗?
[被告人]:有,表面上没有,但心里上有。
[公诉人]:详细说一下。
[被告人]:平时在生活中产生一些反感,但不太多。
[公诉人]:你奶奶和你争夺过房产吗?
[被告人]:没有。
[10:59:14]
 
2474651 · [公诉人]:为何会产生想要杀害你奶奶的想法?
[被告人]:我和我爸妈一直住在一个房间里,小的时候没有事,但长大了产生心理阴影。
[公诉人]:你打算如何处理和你奶奶的关系?
[被告人]:我不应该这么做。
[10:59:50]
 
2474654 · [公诉人]:你对起诉书的指控有异议吗?
[被告人]:没有。
[公诉人]:是否了解亚硝酸钠的特性?如何注入?
[被告人]:以前小的时候在电视上了解过,后来查询一下。
[公诉人]:如何查询?
[被告人]:通过百度百科。
[11:00:32]
 
2474661 · [公诉人]:网上如何说的?
[被告人]:人饮用零点几克中毒,3克以上致人死亡。
[公诉人]:还准备了什么工具?
[被告人]:针管、胶水、棉签、手套、酒精。
[公诉人]:都是干什么用的?
[被告人]:为了消毒等使用。
[11:03:24]
 
2474663 · [公诉人]:你注入了多少亚硝酸钠?
[被告人]:20克。
[公诉人]:怎么知道注入重量的?
[被告人]:用手大概掂量了一下,应该有20克左右。
[公诉人]:为何要注入这么多?
[被告人]:随手抓的。
[11:05:13]
 
2474666 · [公诉人]:如何处理露露的?
[被告人]:放在我们屋子暖气的旁边。
[公诉人]:当时如何处理的?
[被告人]:自己扔了一些,还留的一些。
[公诉人]:你母亲为何要扔掉一些?
[被告人]:我奶奶发现屋子里的饮料少了,和我妈说喝这么多没有事情吧,我听到了,我当时跟我妈说别扔掉,以后我来扔。
[11:06:40]
 
2474668 · [公诉人]:大概是什么时候说的?
[被告人]:11月。
[公诉人]:你母亲什么时候扔掉的?
[被告人]:不清楚,我母亲没有告诉我。
[公诉人]:起诉书中称你母亲是在1月份扔的,这个你了解吗?
[被告人]:我清楚。
[11:07:36]
 
2474670 · [公诉人]:你如何被抓捕归案的?
[被告人]:我在家中被抓获的,奶奶跟我说你母亲扔的饮料有问题,被警察抓获后,我将事情都交代了。
[公诉人]:你母亲和你说她要扔饮料,放在哪里了?
[被告人]:在原处,没有动过。
[11:08:40]
 
2474672 · [公诉人]:公诉人讯问完毕。 [11:09:08]  
2474673 · [审判长]:请被告人辩护人向被告人发问。
[辩护人]:你为何要杀害你奶奶?
[被告人]:在电视上看过争房产的节目,原来有同学来我家,我家太小,长大了之后产生的想法。
[辩护人]:何时产生的?
[被告人]:2013年寒假,1月份。
[11:09:34]
 
2474677 · [辩护人]:何时着手准备工作的?
[被告人]:2013年3、4月。
[辩护人]:你母亲为何要扔掉一些?
[被告人]:我奶奶搬过一次饮料,发现少了很多,问我妈妈说小明一次喝这么多没有事吧,我妈妈说没有事,我跟她说别动,以后我扔。
[辩护人]:你有想到过这些有毒的饮料被别人捡拾吗?
[被告人]:没有。
[辩护人]:没有问题了。
[11:11:57]
 
2474678 · [公诉人]:我方想要提醒审判长注意,辩护人有诱导性提问,是否采信,请法庭决定。 [11:12:07]  
2474679 · [审判长]:请被害人向被告人发问。
[被害人]:没有。
[11:12:18]
 
2474680 · [审判长]:请被害人代理人向被告人发问。
[被害人代理人]:你是否知道你奶奶喝这个不舒服?
[被告人]:后来知道的。
[被害人代理人]:你母亲知道吗?
[被告人]:不知道。
[被害人代理人]:当时如何说的?
[被告人]:我就是说饮料是在小店买的,可能坏了。
[被害人代理人]:没有问题了。
[11:12:33]
 
2474682 · [审判长]:下面进行法庭质证,请公诉人出示相关证据。 [11:15:07]  
2474688 · [公诉人]:宣读被告人潘某故意杀人的供述与辩解。证实被告人潘某实施故意杀人的动机和经过。
[审判长]:你们有何意见?
[被告人]:没有。
[辩护人]:没有。
[被害人]:没有。
[被害人代理人]:没有。
[11:19:54]
 
2474689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出示证据。 [11:20:06]  
2474692 · [公诉人]: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辩认笔录。
[审判长]:你们对该组证据有何意见?
[被告人]:没有。
[辩护人]:没有。
[被害人]:没有。
[被害人代理人]:没有。
[11:22:16]
 
2474693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出示证据。 [11:22:25]  
2474694 · [公诉人]:宣读被害人杨某的陈述、证人证言。
[审判长]:你们有何意见?
[被告人]:我的奶奶曾说过自己喝过一罐出现的不适,但是其喝了一两口。我自己喝的第一罐喝了一两口没有不适,第二罐喝的才出现呕吐的情况。
[辩护人]:没有。
[被害人代理人]:我认为被告的母亲在没有扔饮料之前就知道饮料有问题。
[被告人]:我母亲不知道,但是我奶奶和我母亲说过喝了饮料有身体上的不适。
[11:24:33]
 
2474695 · [公诉人]:被告人故意杀人证据举证完毕。 [11:24:59]  
2474697 · [审判长]:有几个问题向被告人讯问,你和你奶奶在日常生活上出现矛盾吗?
[被告人]:没有。
[审判长]:你和你奶奶如何居住?
[被告人]:一套房产内居住。
[11:25:50]
 
2474709 · [审判长]:具体所有权归属?
[被告人]:我只知道是我爷爷的。
[审判长]:见过房产证吗?
[被告人]:没有。
[审判长]:为何你会认为你奶奶和你争房产?
[被告人]:心理上认为,我在电视上看过类似的节目。
[11:40:32]
 
2474710 · [审判长]:为何你会认为房子的继承和你有关系?
[被告人]:我希望有一个独立的空间。
[审判长]:你爷爷和你奶奶再婚的时间?
[被告人]:不清楚。
[审判长]:是否有遗嘱?
[被告人]:没有。
[11:41:02]
 
2474712 · [审判长]:你爷爷身体如何?
[被告人]:还可以。
[审判长]:你爷爷是否有其他子女?
[被告人]:大姑姑和小姑姑。我只是听过他们说有房产继承权,但具体不清楚。另外我想要补充一下,我奶奶呕吐是在我被公安机关抓获之后公安民警告诉我的。
[11:42:10]
 
2474713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 [11:42:16]  
2474714 · [公诉人]:下面出示被告人过失至人死亡的证据: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现场勘验笔录。
[审判长]:以上证据质证意见?
[被告人]:没有意见。
[辩护人]:被告一盒一盒扔饮料的原因主要是怕爷爷奶奶发现,其母亲只是知道饮料坏了,不知道有问题。
[被害人代理人]:没有意见。
[11:43:39]
 
2474716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请切换大屏幕,播放视听资料。监控录像证实被告人母亲将露露饮料丢弃在街边垃圾箱内后被被害人捡拾。
[11:45:33]
 
2474717 · [公诉人]:视听资料播放完毕。 [11:46:23]  
2474718 · [公诉人]:被告人,视频中红色衣服的是你母亲吗?
[被告人]:看不清正脸。
[11:46:43]
 
2474719 · [审判长]:各方意见?
[被告人]:没有意见。
[辩护人]:没有意见。
[被害人代理人]:没有意见。
[11:47:03]
 
2474723 · [公诉人]:宣读被告人潘某的辩解供述。
[审判长]:对该证据的意见?
[公诉人]:没有意见。
[辩护人]:没有意见。
[被害人代理人]:没有意见。
[11:47:52]
 
2474725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被害人郑某某死亡、被害人李某轻伤相关证据:书证(门诊证明、鉴定意见)、辨认笔录、死亡证明、尸体、证人证言等。
[审判长]:对该组证据的意见?
[被告人]:没有意见。
[辩护人]:没有意见。
[被害人代理人]:没有。
[11:48:57]
 
2474727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物证(露露杏仁露)、书证、检验报告、扣押清单。
[审判长]:请法警将照片出示给被告人。
[审判长]:被告人注意看照片。
[被告人]:是。
[11:49:52]
 
2474728 · [审判长]:请法警将照片分别出示给被告及辩护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 [11:50:10]  
2474729 · [审判长]:公诉人将两组照片交给合议庭。
[公诉人]:好的。
[11:50:36]
 
2474730 · [审判长]:对证据的质证意见?
[被告人]:棉签有意见,棉签都已经用完了,是在我家里用的,为作案准备的棉签已经用完。
[辩护人]:与被告人意见一致。
[被害人代理人]:没有意见。
[11:51:02]
 
2474732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 [11:54:25]  
2474733 · [公诉人]:出示到案情况相关证据:接警记录、报案经过、常住人口基本信息及其他材料、房产证及职工、配偶工龄等相关材料。本案证据全部提交完毕。
[审判长]:各方意见?
[被告人]:不是刑警传唤,是直接在家中将我抓走的。
[辩护人]:与被告人意见一致。
[11:55:44]
 
2474734 · [审判长]:你是否听清职工、配偶工龄等相关材料?
[被告人]:是。
[审判长]:你知道该份证据的证明意义吗?
[被告人]:房子不仅是我爷爷的,而是爷爷奶奶一起购买的。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有证据提交?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被害人是否有证据提交?
[被害人代理人]:被害人的照片。
[11:56:32]
 
2474735 · [审判长]:各方对以上证据的意见?
[被告人]:没有意见。
[辩护人]:没有意见。
[公诉人]:没有意见。
[11:57:11]
 
2474736 · [审判长]:被告,在你母亲将饮料丢弃后,是否询问过相关情况?
[被告人]:我被抓的当天,我问的我奶奶,是她说的饮料有问题,饮料扔掉了,之前我都不知道。
[审判长]:没有发现饮料消失了吗?
[被告人]:没有,因为原来在饮料上都许多衣服及东西堆在上面,没有注意到饮料没有了。
[11:58:24]
 
2474737 · [审判长]:被告人,虽然你在犯罪时已经满18岁,但刚刚满18岁,且你是在校生,因此本院依据相关情况对你进行了社会调查,今日社会调查员到场,你听一下相关情况。
[被告人]:好的。
[社会调查员]:现在简要宣读社会调查报告。证实被告人的成长生活环境、家庭情况及心理状态。
[审判长]:被告对社会调查的意见?
[被告人]:没有意见。
[辩护人]:客观反映了情况,被告人已经一米八的个子,但还与父母居住在一间屋子中,心智不成熟。
[12:01:19]
 
2474738 · [审判长]:被告人,本案被害人已经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但在庭审前未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附带民事案件将择期开庭,你对附带民事的自己意见和态度?
[被告人]:附带民事这里,我的行为使得被害人家属失去了自己的孩子,我个人希望尽自己能力赔偿他们,但我现在没有能力。
[12:02:09]
 
2474739 · [审判长]:你们是否有新的证据向法庭提供?
[被告人]:没有。
[辩护人]:没有。
[被害人]:没有。
[被害人代理人]:没有。
[12:03:09]
 
2474740 · [审判长]:各方是否申请法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传唤新的证人到庭? 
[被告人]:不申请。 
[辩护人]:不申请。
[被害人]:不申请。
[被害人代理人]:不申请。
[12:03:51]
 
2474741 ·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下面开始法庭辩论,首先请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公诉人:定罪量刑方面]:一、被告人潘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二、被告人潘某过失致他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之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量刑方面:一、被告人潘某在故意杀人中,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依照我国刑法之相关规定,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照我国刑法之相关规定,可以从轻处罚;三、被告人潘某一人犯数罪,依照我国刑法之相关规定,应当对其以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并罚。综上,建议法院综合上述情节酌予判处。
[12:05:26]
 
2474742 · [审判长]:被告人你可以为自己进行辩护。 
[被告人]:我没有要辩解的。
[12:05:31]
 
2474743 · [审判长]:请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12:09:09]  
2474744 · [辩护人]:在发表辩论以前,首先向被害人及其家属发表真诚的歉意,被告人事出有因,其父母为残疾人,虽然在一起居住,但均不在一起生活,分开吃饭,当时被告提出与父母分开居住,但爷爷奶奶没有同意,还让被告人全家出去居住,其还见到父亲暗自哭泣,且被告人在无意中知晓奶奶并非亲奶奶,因此其认为必须守住这套房子。辩护人对公诉机关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但对公诉机关认定被告人潘某犯有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定性持有异议,辩护意见如下:一、本案被害人郑某某的死亡与被告人潘某故意杀人罪没有因果联系;二、被告人潘某犯故意杀人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系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因担心父母被赶出,在2013年产生的杀人想法,但当时是未成年,而且是在在网上搜索的方法,而实施的犯罪,本来是属于犯罪预备,希望法庭以教育、感化为方针,从轻、减轻处罚。且被告人主动交代犯罪事实,该情形符合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罪行,属于特别自首,请求法庭对被告从轻、减轻处罚;且被告人因意志意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系未遂,请求从轻、减轻处罚。三、被告人潘某过失致人死亡部分,是由于疏忽大意、过于自信造成他人死亡的行为,被告人对其行为客观上作出一次性丢弃饮料的行为,被告人销毁部分有毒饮料,其余饮料在家中放置,其没有想到该部分饮料被母亲扔掉,其之前与母亲沟通过饮料由其处置,其无法想到母亲将饮料扔掉,也没有想到扔掉的饮料会造成他人死亡,被害人的父母在本案中也存在一定的过错,中间有诸多环节,被告人应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的责任。四、被告人潘某系初犯,在校表现良好,虽然已经满18岁,但没有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其本人表示认罪,有真诚的悔罪及自首表现,请求予以从轻处罚;辩护人在会见被告人时,被告人向被害人表达歉意,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在民事赔偿上愿意赔偿损失,愿意照顾被害人家属。综上,建议法庭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12:17:23]  
2474746 · [审判长]:请被害人代理人就本案发表意见。
[被害人代理人]:我方有意见,不认可辩护人的意见。饮料是我们捡拾的。我方要求对被告人依法严惩。
[12:18:49]
 
2474747 · [审判长]:公诉人的意见? [12:19:20]  
2474748 · [公诉人]:1、辩护人的意见不能成为被告人杀人的理由,被告人的爷爷奶奶已经将房屋的一间分给已经成家立业的儿子,是被告人主观臆断,被告人手段恶劣。综上,我方认为其具有社会危害性,不应从轻处罚;2、没有证据显示被告人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仅有其本人的供述;3、关于被告辩护人所说的特别自首行为,公诉人认为虽然被告人主动供述了故意杀人的事实,但该事实与公安机关掌握的事实具有关联性,虽然如是供述的其他罪行与司法机关掌握的罪名不同,但与公安机关掌握的罪名属于选择性罪名,在法律事实上属于同种罪行,因此不应当认定为特别自首行为,但可从轻处罚;4、被告人没有自动放弃犯罪的行为,犯罪是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中止,其没有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5、关于被告主观上及客观上没有过失的,被告人作为一直生活在大院、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其应该预见到经常会有人从垃圾筒中捡拾垃圾,从被告人行为谨慎的情况下,其存在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的过失,在长达将近2个月的时间内,其没有履行到应尽的义务,构成了过失致人死亡罪;6、虽然中间有多个环节,但第三, , 者的行为不能切断被告犯罪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因果关系,因此,被告主观、客观均存在过失,造成他人死亡。 [12:24:57]  
2474749 · [审判长]:被告人是否有补充意见?
[被告人]:没有。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有新的意见?
[辩护人]:我没有说过被告人是未成年犯罪,只是其心智不成熟;且被告人被抓获时投放危险物质罪而不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名不同;被告人存在良心发现的过程;被告再处理有毒物质的时候,其与其母亲交代过饮料只能由其处理,之所以其没有处理,是因为饮料在不起眼的角落中,其没有想到该饮料会危害到他人。
[12:29:26]
 
2474751 · [审判长]:公诉人是否有新的意见?
[公诉人]:关于罪名部分,我方之前已经阐述了意见,再次不做说明。关于饮料部分,被告人的母亲明确表示要扔掉饮料,被告人在明知这种情况下,没有妥善处理饮料,其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2:32:12]
 
2474752 · [审判长]:合议庭会充分考虑各方的意见。法庭辩论结束,被告人起立,下面由被告人做最后陈述。
[被告人]:被害人家属失去了自己的孩子,我可以理解他们的心情,家家都有自己的孩子,我会为此付出代价,我愿意以后尽自己最大的力量弥补错误,我希望出狱后可以弥补错误,我想早日回到社会;对于爷爷奶奶,我希望重新建立和他们的生活,出狱后我可以让他们安享晚年。
[12:33:10]
 
2474753 · [审判长]:现在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合议,合议结果另行通知,请法警将被告人带下法庭。 [12:33:58]  
2474754 ·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合议庭成员退庭。 [12:35:17]  
2474755 · [书记员]:秦公诉人、被害人代理人、辩护人退庭。 [12:36:05]  
2474756 · [书记员]:请旁听人员退庭。 [12:36:17]
评论信息     全部评论

内容:
姓名: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返回首页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安徽律师频道 Copyright @ 2010-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南二环路与潜山路交口新城国际C座十一层 1024*768显示最佳 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
备案号:皖ICP备16020072号-1 技术支持:华夕网络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