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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强律师应邀参加“江淮普法行”法律宣传活动
添加时间: 2012-7-13 15:43:28 来源: 作者:安徽律师频道 点击数:2248    字号:

王强律师应邀参加“江淮普法行”法律宣传活动

王强律师在包河区法治广场“江淮普法行”活动中耐心解答群众法律难题,并发放法律手册

“王律师,你好!我为工地打工半年多,工资一分钱未付,现在包工头走了,工程也已经竣工,我该怎么办?”“可以通过如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一是收集你提供劳务的证据,二是将包工头和包工头挂靠单位作为共同被告,诉至法院。”合肥市包河区居民张云霞碰到的烦心事在王强律师的耐心解答下,得到顺利解决。这是记者在包河区法治广场“江淮普法行”活动中看到的场景。
7月5日上午,王强律师应邀参加包河区在区法治广场举行的“江淮普法行”大型法律服务咨询活动。尽管天气炎热,前来咨询的居民仍然络绎不绝。无论是工伤赔偿,还是邻里矛盾、房产纠纷,王律师都给予了详细的答复。张云霞对此颇为感慨:“王律师今天的到来,我们不用花一分钱就能得优质法律服务。”

王强律师参加“江淮普法行”宣传活动

“江淮普法行”活动,是我省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品牌。6月1日,2012年“江淮普法行”活动启动仪式在合肥举行。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徐立全宣布2012年“江淮普法行”活动启动。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副组长唐承沛宣读《关于表彰2011年“江淮普法行”活动先进单位和优秀、入围新闻稿件的决定》。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臧世凯主持启动仪式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先森讲话。省政协副主席李宏塔、省检察院检察长崔伟、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汪国才,以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和综合办事机构负责人、省直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和普法志愿者代表、新闻媒体记者等出席启动仪式。

2012年“江淮普法行”活动启动

今年的“江淮普法行”活动主题是“弘扬法治理念,建设法治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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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暴征、暴徒强拆是一种公权力犯罪, 与文化大革命具有相同的机制特征,即无法治体制约束的公权力被滥用甚至今组刑事犯罪。人民日报社高级编辑:姚力文 中国传媒大学:刘建平来源<南方法制>2012..17 阻碍维权 应该取消信访条例...... 不论涉及到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万恶的新社会 我爱万恶的旧社会 《民事诉讼法》第112条、《行政诉讼法》42条规定的立案受理期限: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超过法定期限,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予立案的裁定,这就是司法不作为,即非法剥夺公民诉权。 人民法院对民告官案件有案不立,有法不依,违宪、违法、违纪、渎职、失职,法院监察部门不管,上级法院不依法履行审判监督职责,包庇、放纵行政违法行为,这是对法律的亵渎、对践踏法制的践踏,对人民的犯罪。 控告:改革迷失了方向 法院为犯罪分子服务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利用职务 包庇犯罪分子故意不立案不载定回复 阻碍案件 威胁维权人 法律的尊严不容践踏 望十八大拯救中国 十八大别望了唱三大纪律 八项注意 强盗什么手段都用上了 政府的恶魔“手” 震惊没人性的虐人事件 把正常人变成被精神病的地方:就是丧尽天良恶魔政府 一位保卫钓鱼岛 香港 台湾回归 中华知名爱国人士 世界名人 中国当代爱国发明家 被迫害 04年家被匪偷抢拆 不安置 举报,维权控告 惹祸反被“精神病”捆绑 体罚虐待摧残640多天侵犯人权生存权.告状无门 任何人任何组织均无超越法律的权力 每个人都应起来维护自己的人权 第七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舌尖上的腐败 维护法律才能维护稳 揭密:上海信访摆门面官官相护.故意不立案不载定不回复信访每次换接待工作员搞形式走过场欺骗上访维权人,告状无门.你去京投诉维权,市府保政绩潜伏驻京办就派人暴力阻、截、抓、打、关等手段折磨维权人! 震惊没人性的虐人事件 内容真实. 向腐败分子开炮一个不要留! 内容真实 请求大家转评一切黑暗险恶的东西最怕是阳光, 上海杨浦平凉路1790号508室邮编 200090 庞学飞 13020163877 十八大别望了唱三大纪律 八项注意 姓名:阻碍维权 应该取消信访条例....../2012/8/15 15:4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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